详情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

来源: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4/8/6 8:42:5127
导读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关于“构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的要求,市场监管总局在前期试点、专题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aqpg@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三、信函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8月1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