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2024年7月下旬,广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广州市商务局印发《关于规范我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全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通知》明确:
➥ 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应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并将其回收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由有相应处理资格的企业处理;
➥ 从事14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企业,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并在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处理14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外的企业,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相关名录。
《通知》要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过程产生的废电路板、废含汞灯管、废镍镉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由持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利用处置,其他固体废物应交由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利用处置;电器电子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应当在其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标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提示性信息。
《通知》鼓励多方参与,共同完善废弃电器电子回收处理体系。
一是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自行或者委托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二是鼓励行业协会定期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名单,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名单内企业规范回收全过程管理;
三是鼓励社会各界提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回收处理线索,积极举报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
目前,我省共有9家正常运行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持证企业,珠三角和东西北地区均有分布,年处理能力与年预测报废产品量基本匹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提醒:
拆解处置14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吸油烟机、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显示器、手机、电话机),需要依法申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处理其他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也要依法办理环保相关审批手续;对违规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将处理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无资质单位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环境污染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呼吁:
广大市民在更新淘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时,请将其交给正规的销售单位、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者,切勿随意丢弃或者私自拆解处置造成环境污染。
来源: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原标题:广州市加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活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