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即日起至12月底,蚌埠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来源:蚌埠新闻2024/7/24 8:33:5958
导读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4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近日,安徽省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决定开展2024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通知明确自即日起至12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建立禁限塑料制品长效机制,压实禁限塑料制品生产、销售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把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本次治理专项行动的聚焦六大禁限目标,分别是:
 
  1、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2、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3、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不可降解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4、全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5、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6、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
 
  据悉,本次治理行动主要任务包括
 
  1、组织立法修订,完善禁限塑规定;
 
  2、摸底排查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建立健全监管档案;
 
  3、对塑料制品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强化市场销售产品抽检;
 
  4、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加强电商平台监管;
 
  5、推进绿色产品认证,提倡绿色消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等内容。
 
  塑料污染治理是重要民生工程,此次行动将通过集中曝光典型案件、加强宣传教育和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