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和目的
受节能意识薄弱、技术力量不足、管理体系不健全等因 素影响,我国不同地区、各行业企业间能效水平差距较大, 企业节能降耗、降本增效的需求十分迫切。为满足企业节能 需求、支持企业深挖节能潜力、持续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推 动工业绿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9 年 5 月印发了《工 业节能诊断服务行动计划》(工信部节〔2019〕101 号,以下 简称《行动计划》),每年拟对 3000 家以上重点企业实施节 能诊断服务,并培育壮大一批节能诊断服务市场化组织。
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指导市场化组织科学、规范地为水泥企业实施节能诊断服务,切实帮助水泥生产企业发现用能问题、挖掘节能潜力、提升能源利用和管理水平、实现降本增效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参照《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 2589)、《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16780)、《能源管理体系 分阶段实施指南》(GB/T 15587)、《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 17167)、《建筑材料行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4851)、《水泥生产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35461)、《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 水泥生产企业认证要求》(RBT 106)等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指南。
适用范围及内容
本指南描述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生产企业(以下简称“水泥生产企业 ”)节能诊断的服务程序、原则要求及各阶段任务,适用于指导节能服务机构、节能技术装备生产企业等市场化服务组织,根据《行动计划》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有关服务合同的约定,为水泥生产企业实施节能诊断服务,以及向有关节能主管部门提交节能诊断报告、上报节能诊断数据。
原则和要求
节能诊断服务属于市场化行为,必须遵循水泥生产企业自愿参与原则开展,市场化组织提供服务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 、参照本指南要求,为水泥生产企业提供专业、规范的节能诊断服务,确保诊断结果的真实性、结论的科学性及改造建议的可行性;
2 、遵守合同条款,不得强制增补服务内容、增加企业额外负担;
3 、建立自律机制,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保障数据和信息安全。
前期准备阶段
(一)明确诊断任务水泥生产企业节能诊断的范围边界一般应覆盖水泥生产企业全部生产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原燃料预处理系统、生料制备系统、煤粉制备系统、熟料烧成系统、余热发电系统、水泥制成系统、水泥包装及发运系统。
水泥生产企业节能诊断按深度要求可以只完成本指南提出的通用基础诊断,也可以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对指定工序环节、工艺装备、主要能源消耗品种等开展专项诊断。
水泥生产企业节能诊断统计期原则上为上一自然年,如2024年开展的诊断工作以 2023 全年为统计期,其它年份的统计数据可作为对照依据使用。
(二)组建诊断团队
诊断团队负责人应有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且具有至少 5年以上节能服务经验,同时诊断团队应至少包括水泥工艺和水泥设备专业的各 1 名专家,专家要求至少有 5 年以上的水泥行业工作或研究经历。诊断团队应包括至少一名企业人员,可以是企业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财务人员、有关技术人员等。填写《节能诊断团队成员表》(见附件 1)。
(三)确定诊断依据
市场化组织应根据诊断任务要求确定诊断依据,主要包括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用能和节能相关标准规范、节能技术和装备(产品)推荐目录等,参考依据见附件 2。
(四)编制工作计划
诊断团队根据诊断任务要求,结合水泥生产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编制节能诊断工作计划,明确诊断服务的主要内容、任务分工及进度要求,原则上现场人日数不应少于 8个。工作计划模板见附件 3。
指南全文请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