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8932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汤越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恳请针对贵州酸汤产品制定绿色食品认证标准的建议收悉。经商市场监管总局,现答复如下。
贵州生物资源多样、生态环境良好,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具有资源和环境优势。近年来,我部围绕贵州特色产业发展,着力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截至2024年5月底,贵州省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达到754个,较2020年增长66%,建成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21万亩。2019年至2022年,我部支持贵州省42个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包括江香禾檽、大方皱椒等贵州酸汤原料产品,强化核心生产基地建立、健全质量管控和追溯体系、开展品质评价和质量分级,不断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关于您提到的研究制定贵州酸汤产品的绿色食品标准,支持贵州酸汤企业参与绿色食品认证申报事宜。我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相关研究。按照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印发的《关于绿色食品产品标准执行问题的有关规定》要求,“初次申报产品应对照《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选择适用标准”。现行的《绿色食品产品适用标准目录(2023版)》中尚没有酸汤类食品,且酸汤类食品无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目前,有关单位正在收集整理国内酸汤相关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并开展相应研究。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关标准的研究。在深入分析酸汤类产品的原料组成、生产工艺、产品类型等基础上,适时研究制定相关标准,以尽快适应酸汤产品发展绿色食品的需要。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