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桐乡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要求新增和更新环卫车

来源:桐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4/7/19 8:50:0836
导读
《桐乡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强调要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重点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工作,桐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结合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桐乡市建筑领域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并将《桐乡市建筑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5日—2024年8月4日。
 
  《方案》要求在2030年前实现桐乡市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水平大幅度提升;绿色建筑技术不断提高;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规模化发展;既有公共建筑用能更加优化;绿色生活方式普遍形成。为此,将开展(一)新建建筑绿色低碳标准提升行动(二)推进绿色建造行动(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行动(四)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行动(五)绿色低碳乡村建设行动(六)绿色低碳生活促进行动。
 
  在施工环节,《方案》表示将大力推进绿色施工技术。提升全市建筑项目施工水平,以“四节一环保”为重点,推行绿色低碳的施工理念,加强建筑工地监管,落实施工扬尘与环境污染防控举措,增强节能减排意识,完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培育工程机械产业体系,引导工程总承包企业建设与装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机械化施工队伍。推进数字化技术应用、智能建造和智能监管,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控,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智慧工地建设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工地人员、材料物资、机械设备、场地环境和施工过程实施智能管理,提升建筑业信息化水平。至2025年,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100%。
 
  在绿色低碳生活促进行动方面,《方案》强调:
 
  18.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健全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有序扩大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至2025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城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均达到10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垃圾生产、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行为,重点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比例至2025年达80%以上,至2030年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市建设局、市经信局)
 
  19.推进城市节约用水。强化供水节水系统管理,全面推进城市建筑领域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建立精细化管理平台和漏损管控体系,至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9%以内,至2030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8.5%以内。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应用,新建公共建筑及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中采用2级及以上的效率的节水器具,鼓励非传统水源的利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
 
  20.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建筑立体绿化技术的应用,推广墙体绿化、屋顶绿化、围栏绿化、阳台绿化等形式建筑绿化技术,充分利用建筑立面及屋顶空间,发挥建筑绿化碳汇效应。优化城市绿地系统,加快重点节点绿化、公园、绿道项目建设,打造绿色低碳城市。稳步推进海绵城市区域化建设,积极落实绿色屋顶、植草沟、生物滞留设施、透水铺装、生态绿地等海绵城市设施,促进雨水就地存储、渗透和利用,有效提升雨水资源化利用效率,至2025年,桐乡市海绵城市建设面积达到建成区面积的50%以上。逐步推进市政LED灯源使用与替换,不断优化市政照明系统的控制,加快市政工程系统节能减碳。(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
 
  21.创建绿色低碳未来社区。打造绿色低碳社区,以社区现有设计与建设为基础,基于“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协调性、多元性、持续性”5项原则,对社区的建筑、资源、出行、公共设施、环保等六大领域进行绿色低碳建设与改造,完善社区的运营管理体系,建立长效发展机制。并推进未来社区低碳场景建设,强化低碳社区智慧管控,新建类社区加强设计、审批、采购、建设全过程的绿色建筑智慧管控;在未来社区智慧服务平台中加强能源资源的监控—分析—调节,优化能源资源利用。(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自规局、市生态环境局)
 
  22.做好双碳宣传示范工作。加强建筑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的双碳宣传解读,科学阐述建筑环境品质改善与双碳的有机统一和互相促进关系。做好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节能宣传周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组织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弘扬绿色低碳、勤俭节约之风,引导社会公众增强绿色理念,用好绿色设施,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督局)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