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1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方园林”)发布《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司明确,本次招募旨在引入重整投资人,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管理、产业等支持,全面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有效整合产业资源,为公司综合赋能,化解公司的债务危机,恢复和提升公司的价值,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各方携手共同推进预重整工作顺利完成。
东方园林,成立于1992年7月2日,并于2009年11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002310”。公司业务主要包含三板块,即生态业务板块、环保业务板块及循环经济业务板块。其中,生态业务板块主要业务包括水环境综合治理、市政园林和全域旅游,环保业务板块主要系工业危废处置业务,循环经济业务板块则是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东方园林自2020年来连续亏损,2022年、2023年年均亏损50亿元及以上,4年累计亏损超过125亿。再看东方园林最新公布的2024年半年度业绩预报,报告显示,公司在2024年1月1日-6月30日间经营业绩预计亏损10-12亿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比例为:-16.84%-2.63%,预计每股收益或亏损至少0.37元。
此前,东方园林《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回复了公司具体的债券情况及其所具有的重整价值。
5月9日,公司已被批准正式启动预重整程序,并指定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公告提及,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化解公司债务风险,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有助于消除公司因 2023年度净资产为负引发的退市风险,帮助公司恢复健康发展状态。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显示,本次招募将以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进行。意向投资人可于7月24日前(含当日)将报名材料进行提交。需要注意的是,若意向投资人为联合体方式参与本次招募,则各成员均需准备报名材料并确定牵头成员,由牵头成员汇总报名材料提交至临时管理人。招募流程可以大致分为:①报名-②初步审查及报名保证金缴纳-③尽职调查于提交方案-④遴选谈判-⑤签署协议-⑥保证金处理。
主要招募条件:
1、主体资格。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如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对意向投资人的主体资格等有相关规定的,意向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2、历史信誉。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或设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无严重的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3、资金实力。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本次重整投资相适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具备确定性的资金来源,且保证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未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4、行业背景。本次招募不限制意向投资人的行业分类。意向投资人可以说明其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具备与公司主营业务或未来规划业务相匹配、协同的经验,能否为公司提供产业协同、业务资源、资金扶持等方面支持,并可以对改善公司经营问题、提升经营及盈利能力等问题提出初步意见。具有较强的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或者能够提供产业资源支持的意向投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将被优先考虑。
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联合体应明确牵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全部招募条件。牵头投资人一经确定后,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不能更换,牵头投资人未通过临时管理人初步审查或未经临时管理人许可退出本次招募的,视为联合体未通过初步审查或退出本次招募。若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招募,各联合体成员需要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承诺,发生联合体成员退出的情况时,其他联合体成员将按照投资份额的相对比例或内部协商一致的比例承接退出成员的投资份额。
6、临时管理人根据预重整和重整工作需要认为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的其他条件。
更多重整详情,可查阅附件:《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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