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省生态环境厅精心谋划、统筹组织开展云南省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确定了排查名单,成立了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分管副厅长担任组长,厅辐射处会同固化处、监测处、科财处,组织省辐射站、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以及涉及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的5个州(市)生态环境局各司其职、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省辐射站牵头编制了工作方案、实施方案、技术规定及质量保证工作方案等技术文件,联合昆明市、昭通市、临沧市、曲靖市、文山州等5个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机构组成放射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组,在昆明统一组织仪器设备测量比对工作,并对现场工作要点、实地监测流程、样品采集规范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培训,统一了排查现场工作和纪律要求。
6月24日—7月5日,5个放射性现场排查小组共20人开赴27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所在州(市),会同当地省厅驻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及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同志,开展我省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现场工作。工作组的同志们充分发挥“严、慎、细、实”的工作作风,发扬吃苦耐劳、连续作战的精神,在复杂的厂区、陡峭的矿山、险要的尾矿库,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认真收集、核对、填报企业基础信息;按照技术规范开展辐射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各类固体废物和液态流出物进行样品采集工作;对现场存在的环境风险隐患进行了初步的研判。
经过近十余天的连续作战,顺利完成我省27家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现场调查和监测采样工作,共填写调查表格80份、获得伽玛现场监测数据519个、空气中氡浓度现场监测数据40个,采集固体样品139个、水样52个。
在该项工作开展中,排查工作组创新工作思路,将我省具备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5个州(市)辐射环境监测机构纳入到放射性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组中一起开展现场工作,工作、练兵两不误,加深了交流学习、增强了实战经验、提高了监测能力。另外,排查工作组还认真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要求,身体力行将实际工作与反对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要求相结合,采取了事先做好充分技术准备、联合重金属技术组和当地生态环境局同时开展现场工作等措施,不但提高了工作效率,保障了工作质量,还有效减少了对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各伴生放射性矿企业的干扰和影响,工作达到了预期效果。
供稿:省辐射环境监督站、省生态环境厅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处
原标题:我省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顺利完成现场排查阶段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