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集中下达2024年多项生态环保相关资金预算。此前已经下达生态环保修复预算和节能减排预算等。最近,2024年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资金预算也陆续下达,这三笔预算分别为87亿、109亿和20亿,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预算安排如下:
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
财资环〔2024〕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现下达你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安排金额见附件1,项目代码:10000017Z175060020003,支出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
二、资金分配突出奖优罚劣原则。对绩效评价结果排名靠后的相关省扣减资金,相应奖励结果排名靠前的省;对资金执行率靠后以及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相关省扣减资金,奖励给其他省,详见附件2。
三、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43号)等有关要求,将资金预算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纳入资金支持范围。
四、本次下达资金包含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额度的70%。请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抓紧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强化试点全过程监管和实施情况调度,切实提高项目进度和预算执行率。项目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五、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按照财政部等10部门《关于将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政策优化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实施的通知》(财农〔2024〕1号)等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整治资金,加强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支持力度。
六、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同时,将你省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分解下达绩效目标要同时抄送财政部有关监管局。
附件:
1.2024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预算安排表
2.资金分配调整表
财政部
202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