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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网 监管快讯】 为了解在用谷物
干燥机的整体质量状况,维护购机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机产品质量提升,助力粮食增产增收,近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印发通知,决定今年以部省联动方式,在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上海、浙江、福建、河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12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谷物干燥机质量调查。
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2021年—2023年期间购买,使用满一个作业季节(纯作业时间满200h)且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在用循环式谷物干燥机;2021年—2023年期间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在用移动式谷物干燥机,如享受补贴的数量较少,可抽取非政策扶持的移动式谷物干燥机进行调查。
调查区域
调查区域为为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以及上海、浙江、福建、河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为省)。
调查数量
对循环式谷物干燥机,抽取量大面广、具有区域代表性的12家企业生产的22个型号产品进行调查,计划调查688台(户),调查样本由项目参加单位从本省的补贴用户名单中随机确定。当同一用户拥有4台及以上同型号谷物干燥机时,最多可从中随机调查2台并视为2个调查用户;对移动式谷物干燥机,调查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的全部产品,包括3家企业生产的5个型号产品,共计100台(户),调查非政策扶持的移动式谷物干燥机的产品数量,由各项目参加单位自行确定。调查产品型号、用户数量和区域分布情况见附件1。
用户调查
采取入户访问、作业现场查看和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按照用户调查表的内容,了解用户对所用产品“三性一状况”等方面的体验,逐项完成调查表填写。对有质量投诉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产品,应重点调查,并收集产品照片及因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引发的人身、财产损失等方面的资料。调查应见人见机,收集能够充分反映产品质量问题的典型事例、故障部件或部位照片等,填写故障记录表,故障分类按照DG/T 017-2021第5.4.4条执行。调查结束后,调查人员和用户需在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并将调查数据、资料录入上传至全国农机质量调查信息系统。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