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坚持问题导向提升督察效能——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

来源:青海生态环境2024/6/19 8:32:0853
导读
6月16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会议要提出“加强技术支撑保障”要求,将坚持新技术新装备应用与深入一线实地检查有机结合,加强无人机、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应用,提高问题发现能力。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生态环境部主要领导来青调研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批示要求,不断提高督察工作效能,更加有力有效发现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解决,6月16日,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会议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总结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构成立以来工作情况,分析当前督察工作面临形势任务和存在短板弱项,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动员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特别是督察工作战线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勇当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力军和排头兵。厅党组书记、厅长汤宛峰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每一个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在每一个督察关键阶段都有力推动督察工作从严从实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构自成立以来,始终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青考察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督察工作的一贯要求,组织开展全覆盖省级例行督察,聚焦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督察,紧盯重大问题强化派驻监察,有力促进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主动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问题。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成绩,切实保持战略定力,增强信心底气,始终坚持严的基调,纵深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更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中央高度关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必须正视当前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存在的发现问题深度与广度不够、推动解决问题能力不足、制度机制不健全、技术支撑跟不上、人员力量不足等短板弱项,深刻剖析找准原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化对督察工作的认识,把督察工作放在全省大局中去谋划,以刀刃向内的斗争精神,提高抓好督察工作的能力水平,以整改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体现责任担当。
 
  会议要求,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生态环境部工作安排,按照“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坚持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做到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担当作为,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督察能力水平。一要牢牢把握政治方向。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思考谋划和推进督察工作。二要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督办交办、约谈提醒、挂牌督办、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发挥派驻监察督政作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和约谈问责建议,切实履行好外部监管职责。三要狠抓督察整改落实。聚焦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黄河警示片问题整改,加强调度、盯办、督导和信息公开,形成管理闭环,把握好督察方式,既严格督察体现工作“力度”,又用情用力指导帮扶体现“温度”,既保持一抓到底的韧劲,也坚持扭住不放的狠劲,确保问题彻底解决,经得起检验。四要分工协作形成合力。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常态化监督管理和问责的实施意见》,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切实把常态化行政监管抓起来,把统一外部监督职能强起来,加快推动形成问题发现整改“一盘棋”。五要持续强化斗争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聚焦主责主业,把检视整改与推动业务工作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在全系统树起实干担当、敢于斗争的鲜明导向。六是加强技术支撑保障。坚持新技术新装备应用与深入一线实地检查有机结合,加强无人机、卫星遥感等高科技手段应用,提高问题发现能力。
 
  厅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督察机构全体干部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宋开斌到会监督指导。会上,厅党组成员、环境监察专员侯天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及东部地区、柴达木地区、环湖地区、青南地区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和厅组织人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
 
  来源丨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原标题:坚持问题导向 提升督察效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