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补贴动态】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是通过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对承包了耕地,并保护好耕地质量的所有农户实行补贴的一项扶持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是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总目标,以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为底线,以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为原则,切实推动“藏粮于地”战略部署,有效保护耕地,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撂荒,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为方便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近日,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政策进行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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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旨在引导农民将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重点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强化示范引领,积极引导农民采取增施有机肥和农家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深松整地、治理撂荒地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提高种地养地意识,自觉提升耕地地力。支持群众购买化肥、农药、地膜、种子等粮食生产资料,提高粮食生产水平。
发放对象:原则上为具有土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含承包了国有农场耕地的农场职工),实际补贴面积以二轮承包面积或确权承包地面积为主。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对截至2023年底仍未整治到位、尚未进行耕种的撂荒地坚决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由各地根据省级当年实际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可结合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土地确权面积、粮食产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确定。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充分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引导农民将下达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开展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生产。
发放流程:原则上按照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申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县级财政部门集中支付的流程发放。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数据采集。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补贴发放需要,在采集完善补贴对象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依据年度补贴政策和分配方案,编制当期单项分户发放花名册。
2.公示申报。乡镇、村、组(街道、社区)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和互联网信息平台,公开公示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咨询和监督,形成公示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将补贴发放花名册、公示证明材料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3.数据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乡镇报送的补贴对象信息、补贴发放数据等进行审核;审核确定的补贴发放花名册和汇总表报县级财政部门,县级财政部门进行程序性复核后办理支付。
4.补贴兑付。县级财政部门向代理银行发送补贴发放数据和资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在规定时限内将补贴资金划拨至补贴对象的惠农“一卡通”账户或“社保卡”账户,并向补贴对象发送短信通知。
5.账务管理。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会计核算主体,在资金发放后,应按日清月结的要求,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文件、表册、国库集中支付凭证和银行对账单等财务资料,建立资金发放总账和明细账,并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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