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关于发布《山塘淡水养殖水体原位修复技

来源: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2024/5/18 14:13:1462
导读
近日,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发布《山塘淡水养殖水体原位修复技术规范》等三个团体标准,自2024年5月22日起实施。
  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批准T/EERT 046-2024《山塘淡水养殖水体原位修复技术规范》、T/EERT 047-2024《淡水池塘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规范》、T/EERT 048-2024《山塘淡水养殖生态容量评估技术导则》三个团体标准于2024年5月15日发布,自2024年5月22日起实施。
 

 
  其中,《淡水池塘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规范》规定了淡水池塘养殖尾水生物强化脱氮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控制要求、运行与维护等内容,适用于淡水池塘养殖尾水处理中氨氮、总氮的去除技术。
 
  《山塘淡水养殖水体原位修复技术规范》规定了山塘淡水养殖水体原位修复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控制要求、运行与维护等内容,适用于山塘淡水养殖水体的原位修复技术。
 
  起草单位:杭州师范大学、衢州市水产技术推广中心、浙江大学、西湖大学、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岱山分局。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