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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施行!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文公开~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4/5/14 8:34:5050
导读
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节约集约、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编制发布。
  2024年3月27日,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形成。
 
  该文件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文件明确,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文件共有七章84条内容,其中涉及生态保护修复、环境污染防治、绿色低碳发展等内容。(全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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