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北京市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北京市第七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怀柔区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报告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4年3月4日向怀柔区委、区政府进行反馈。反馈会由怀柔区区长于庆丰主持,督察组组长车克欣通报督察报告,怀柔区委书记郭延红作表态发言。李晓华副组长,督察组有关人员,怀柔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各街道(乡镇)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督察认为,怀柔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聚焦“展翅腾飞看怀柔”工作要求,立足首都功能重要承载地和生态涵养区定位,不断丰富“以生态涵养为核心,以科技研发、影视文化、休闲会展为支撑”的“1+3”融合发展新格局,推动区域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怀柔区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区委生态文明委员会强化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扎实开展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
努力筑牢首都北部绿色生态屏障。从严划定生态空间,生态控制区占全区面积93%,生态保护红线占全区面积44%。全面推进新一轮百万亩造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森林覆盖率达到77.5%,全市第一。近三年累计拆违438万平方米、腾地606公顷,绿色生态空间不断扩大。
积极探索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实践。推动绿色富民,深化“生态+科技+产业”模式,探索形成践行“两山”理论、推进乡村振兴的“怀柔模式”。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市领先水平。2022年实现PM2.5平均浓度绝对值和降幅全市“双第一”,道路尘负荷在全市排名前列,地表水考核断面优Ⅲ水体比例达到100%。雁栖湖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怀柔区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频次调度,多次深入一线跟踪督办;成立10个分管区领导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建立问题“整改、验收、核查、销号”的闭环模式,整改实效明显。督察组交办的39件群众举报问题中,37件已办结,2件阶段性办结;对督察组督办、交办问题,怀柔区责令整改127起,立案处罚98起,处罚金额128.3万元,立案侦查1件,刑事拘留1人。
督察组指出,怀柔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效果与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要求,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期盼、与怀柔生态宜居创新示范区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是对标首都北部生态屏障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差距。怀柔区作为首都北部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保护地,推动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的基础还不牢固。有的部门和乡镇不能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关系,生态环境监管不力。
废弃矿山监管缺失,2006年闭矿的原白灰厂非法开采,九渡河镇未履行属地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监管不力。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未将该厂纳入废弃矿山日常管理,履职不到位。
怀沙河、怀九河水生野生动物自然保护区保护不力。保护区核心区内不同程度存在经营性旅游、修建临时吊桥等违法违规问题。区园林绿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对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到位。
侵占林地、设施农业用地问题依然存在。桥梓镇未办理建筑垃圾临时贮存备案手续和临时占用林地行政许可,违规混存建筑和生活垃圾约8.3万立方米,占用林地1600余平方米。庙城等镇13处非法砂石场,非法占用林地约8.9万平方米。属地政府监管缺失。
水资源利用保护管理不到位。杨宋、北房等镇39家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取水、擅自改变取水用途、计量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行为。51家洗浴、洗车企业中,31家企业不同程度存在使用非居民用水未按特殊行业计量等问题,未按特殊行业水价计价。
污水收集处理存在短板。承接怀柔新城地区的两个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行,出水水质标准与本地功能水体标准有较大差距。九渡河镇等5个镇村因污水处理能力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等原因,生活污水溢流直排。
二是对照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一些乡镇(街道)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非法砂石加工问题依然突出。庙城等镇20家非法加工砂石企业非法筛砂、洗砂,且现场均未采取任何防尘措施。区规划自然资源部门统筹不力。
非法混凝土搅拌站清理整治不彻底。北房镇3家非法混凝土搅拌站,加工生产销售混凝土,生产和运输环节均未采取抑尘措施,现场扬尘严重。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能履行非法混凝土搅拌站排查整治职责,属地政府日常巡查不到位。
一般制造业企业退出工作落实不到位。5家企业在上报退出并领取补贴后,现场仍从事铝合金、木材等加工经营,露天切割、焊接等行为产生废气污染。区经信部门在组织一般制造业退出工作中监管欠缺。
再生资源回领域存在环境污染。庙城镇3家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分包给28个无照实际经营主体,存在露天切割、破碎等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污染大气环境;庙城镇等地4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违规回收危险废物。区城市管理部门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生态环境问题监管缺失。
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监管还不到位。区交通部门对区域内汽修企业监管不力。督察组抽查33家,17家企业存在
烤漆房喷涂未密闭作业、活性炭长期未更换或填充不足等违法违规问题。5家企业存在露天打磨、粉尘或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等。
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有较大差距。督察发现,怀北、北房等镇21个在施工作业、料堆苫盖、车辆冲洗等环节存在扬尘问题,占比达68%。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未能有效发挥各类工地扬尘管控的牵头作用。
三是对标高品质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精细化管理水平仍需提高。一些乡镇(街道)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力度不够,部分领域管理不到位。
再生资源回收、房建市政工程工地、物流等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存在未备案、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区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欠缺,区城市管理、区住房城乡建设、区交通等部门对本行业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疏于监管。
危险废物监管还不规范。督察发现,17家汽修企业、大型货运车辆停车场不同程度存在危险废物与其他垃圾混存、未分区贮存或露天堆放等问题。泉河街道2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废物贮存场所未单独设立,区卫生健康部门医疗废物贮存管理还不到位。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还有差距。1企业纳管污水排放超标。垃圾运输环节管理还有不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倾倒。
督察要求,怀柔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化顶层设计,不断开创以生态涵养为核心的“1+3”融合发展新格局,扎实推进“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要强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打造与科学城建设相匹配的高品质生态环境,有关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街乡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要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推动水环境治理和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补短提质,坚决筑牢首都北部生态屏障。要提前谋划全区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路线图,努力建成碳中和示范区。
督察强调,怀柔区委、区政府应根据督察报告,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45个工作日内报北京市委、市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怀柔区委、区政府处理。
原标题:北京市第七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怀柔区反馈督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