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有关派出机构,部机关有关司局:
为深入推进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0号),组织编制了《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现予印发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请各地、各单位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卢卫华 010-66558071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4年3月11日
主要目标
水资源基础调查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版,以我国陆域国土空间范围内的所有水体(液态水和固态水、淡水和咸水、地表水和地下水)为调查对象,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充分发挥各级自然资源系统的优势,构建高效、顺畅的中央地方联动和部门合作共享工作机制,从自然资源的角度开展调查,掌握全国水资源空间分布、数量、质量和动态变化等状况,为自然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水资源基础信息。
主要任务
水资源基础调查立足自然资源系统履行“两统一”职责,突出调查数据成果的基础性和空间性,填补以往水资源调查工作空白,形成具有自然资源特色的水资源基础调查成果。主要任务包括:
(一)水域空间调查。以国土“三调”和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水域范围为基础,调查全国江河、湖泊、水库等水域丰水期和枯水期的水面范围、面积等情况,坑塘的范围、面积等情况,以及夏季冰川及常年积雪的范围、面积等情况。
(二)水储存量调查。包括地表液态水储存量、地表固态水储存量和地下水储存量。开展水下地形(水深)测量;调查全国江河、湖泊、水库、坑塘水储存量,夏季冰川及常年积雪储存量,以及全国地下水储存量。
(三)水资源量调查。从水利部门共享地表水资源相关数据,获取各省(区、市)、各流域地表水资源量。开展全国地下水资源周期和年度调查评价,掌握各省(区、市)、各流域的地下水资源量。
(四)水资源质量调查。调查获取全国地下水、重点地区地表固态水等水资源的质量。地表水资源质量共享生态环境部门数据成果。
(五)年度变化调查。对水资源主要指标开展年度变化调查评价,包括湖泊、水库等水体储存年度变化量,地下水储存年度变化量,冰川及常年积雪年度面积变化和消融量,河湖库塘水面面积年度变化等,掌握水资源年度变化情况并形成年度成果。
(六)水资源专题调查评价。面向重点区域,针对自然资源管理需求,围绕水资源与其它自然资源的相互关系,开展专题调查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