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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关于第八批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的公示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2024/3/19 8:49:0059
导读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日前公示第八批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示期5天。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要求,各地上报了承担农机报废回收拆解业务的企业。经审核,现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公示期5天。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自治区农牧厅反映,所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子邮箱:nmnjbt@126.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承担报废农机回收拆解企业公示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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