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稳定福建省粮油生产,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印发了“2024年稳定粮油生产九条措施”,明确提出要持续加大规模种粮扶持,加快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
小编整理了“九条措施”中有关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水稻种植补贴以及农机购置补贴等内容,具体如下:
• 对粮食生产任务完成好、贡献大的3个县(市、区)各奖励1000万元;
• 省级对规模种植早稻并连作晚稻3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早稻实际面积每亩最高奖补200元;
• 对标准钢架温室大棚轮作种植单季稻6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按实际种植面积给予每亩最高奖补100元;
• 对种粮农民联合成立合作社达到起补面积要求的,同等享受粮油生产各项扶持政策。
• 积极扩大再生稻生产,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中安排资金,对再生稻种植户给予每亩20元催芽肥补贴,鼓励县级统筹资金,适当提高补助金额;
• 支持建设一批再生稻百亩示范片,并将再生稻再生季列入水稻种植保险投保范围,力争2024年全省再生稻面积达到18万亩;
• 安排省级以上财政资金支持油菜高质高效示范片建设,力争2024年油菜面积扩种1万亩、达到14.6万亩;
• 积极推广精量播种育秧、机插秧、机抛秧、机直播等机械种植技术,提高水稻机种率,降低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继续实施国家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对粮油生产代耕、代种、代防、代收、代烘等给予分环节或全环节补助,单季每亩最高补助130元;
• 继续支持重点县开展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试点,推进山垅田规模连片开发种粮。对耕地上新补助建设的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生产经营主体应承诺每年种植一季粮食;
• 继续与烟草部门联合开展烟稻轮作奖补,统筹安排不少于1.5亿元支持烟后种植水稻;
•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向30亩以上规模种粮主体倾斜,各地还可根据当地实际,分类分梯度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 对种粮农民联合成立合作社达到起补面积要求的,同等享受粮油生产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市、县(区)出台本级叠加扶持政策,降低起补面积、提高补助标准、扩大政策惠及面;
• 加快标准化粮食烘干中心(点)建设,2024年全省支持新建或改造提升150个以上;
• 加大烘干设施装备购置补贴力度,将
清选机、
输送机、
提升机等烘干配套设备新增纳入补贴范围,对循环式谷物烘干机等重点关键烘干设备进行优机优补,力争2024年水稻产地烘干能力达到75%以上;
• 对于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且无法分割独立存在的烘干晾晒设施用地纳入辅助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对于不直接依附于作物种植主业独立建设的粮食烘干中心(点)纳入建设用地管理,在各地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优先安排,鼓励使用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予以保障。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垦国有农场土地等通过自建、入股、租用等方式用于粮食烘干中心。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福建省农业农村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