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 陈 力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委员认为
作为世界数字产业建设的重要一环,人工智能被誉为“第四次工业革命”,是全球范围内的新一轮科技、产业变革以及经济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我国“十四五”规划将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并将人工智能列为重点发展产业之一。但是,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研究起步较晚,发展周期短,目前国内产业的发展还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主要包括:一是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的顶层设计有待完善,二是我国人工智能法律规范体系仍待健全,三是我国人工智能产业生态缺乏创新活力,四是我国人工智能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不足,五是国际间合作交流参与程度需进一步加强。
委员建议
一、完善我国人工智能顶层设计,合理规划产业发展布局
一是要明确我国人工智能所要解决的技术、社会和经济发展等问题,在此基础上锚定我国人工智能的发展模式和方向。二是要明确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应集中资源投入上游基础层企业,解决中高端人工智能产品自主供应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整合国内研发力量,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工智能研发源头。三是要提升我国人工智能主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联动,自上而下地激发人工智能与各行各业的融合活力。
二、进一步推动人工智能立法,创造良好政策法规环境
一是要持续推进人工智能专门性立法工作,我国应当尽快推动建立一部总体性、保障性和功能性的人工智能立法并完善其配套法律规范。二是通过出台司法解释、法律修正案等方式,对当前人工智能已经引发和可能引发的法律争议提供解决方案。三是加快制定人工智能行业标准,会同领域内专家、学者形成人工智能行业发展的标准化指引。四是借鉴国外优秀人工智能立法经验,为我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及治理提供支撑。
三、激发人工智能创新活力,深化产业融合赋能
一是在政府和企业层面加大人工智能研发领域的投入,培养高精尖人才队伍、建设科研环境、形成跨学科交流体系。二是积极鼓励各企业、研发机构间的人工智能技术经验交流,促进形成研发合力。三是构建产业生态系统,鼓励不同产业间的合作与融合,实现资源配置优化和共同创新。四是积极推动人工智能对传统行业要素的融合赋能,改变传统行业的生产模式和商业理念,同时反哺人工智能应用技术进步。
四、升级人工智能教育体系,加强技术人才培养
一是建立全覆盖的人工智能教育培育体系,加强人工智能学科建设,增设人工智能、数字科学等新型专业。二是建立人工智能跨专业、跨学科培养机制,加强人工智能融合学科培养。三是设立人工智能科研激励制度,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积极性。四是编制人才目录,实时调整人工智能人才引进情况,建立人才团队数据库,提高引才精度。
五、强化人工智能国际间合作,构建人工智能共同体
一是呼吁和组织各国扩大开放、深化合作,促进形成国际间技术研发合力。二是在确保国家安全的基础上,实现国际间人工智能技术设施的开放、互通,用以共同应对日益庞大的业务处理需求。三是积极与其它国家开展人工智能安全治理联动,维护全球产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