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小区电动车乱停放如何整治入梯阻车系统有成效

来源:智慧城市网整理2024/3/1 14:14:39108
导读
2月23日4时39分,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据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介绍,火灾2月23日4时39分,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
  2月23日4时39分,南京雨花台区明尚西苑6栋发生火灾。据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人介绍,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当地居民介绍,小区也多次整治电动车管理的问题,但因电动车数量多,充电桩不足,人们乱停乱放、管理混乱的问题长时间难以解决。
 
  吸取雨花台火灾教训,应急管理部将督促各地突出“三类场所”和高层居民楼等,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各类消防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治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突出问题。近日多地居民收到了关于电动车整治的相关通知。
 
  其实,电动车火灾事故在我国屡见不鲜,是火灾事故中常见的一种。国家消防救援局数据显示,2022年电瓶车相关火灾1.8万起,比2021年上升23.4%;仅居住场所内因蓄电池引发的火灾就有3242起,比2021年上升17.3%,其中大部分诱因是电瓶车在楼道、室内充电。
 
  而针对电动车火灾事故,国家也出台了相关法律规定。
 
  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规定,对于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有物业的,归物业公司管;没物业的,则由主管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管。此外,还明确要求管理方发现问题“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报告。”
 
  应急管理部公布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对电动自行车进电梯、上楼充电等行为制定了处罚条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的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0元罚款,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最高可处以1000元罚款;各地也纷纷响应,出台规定严禁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严禁飞线充电等。
 
  尽管如此,电动车乱停乱放,进梯入户的现象仍然不能杜绝。原因主要是物业或者主管单位、村委会监管落实难,一般只是通过张贴标语、通知等提醒,居民仍然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或者仅在要检查时执行一下,过段时间后又恢复原样。
 
  造成这样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是居民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够强,对电动车乱停乱放,违法充电的危害没有清晰地认识,抱着侥幸心理,另一方面物业在管理上的力度不够大,态度不够强,更重要的没有真正解决用户的需求问题。
 
  比如小编所在的小区,虽然在地下一层配有电瓶车集中停放的地方,也配备了相应的公共充电桩,以及消防灭火设置,但是仍有不少用户喜欢将电瓶车停在一楼电梯厅或单元门门口,影响用户正常进出。原因是居民觉得停在地面一楼更方便,另外从地面到地下室斜坡窄且陡,上下不方便,雨天在斜坡底部还会积水,一不小心就把鞋子都搞湿了,高峰期多车进出还有发生碰撞的危险。当然也有些居民是看到别人停,自己也就停了,甚至一些新搬来的租户根本不知道地下停车库有专门停电瓶车、集中充电的地方。
 
  物业对居民乱停放的现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习以为常,并且表示这已经比以前好多了。此前,居民还会将电瓶车用电梯运至楼上,拉个拖线板在家门口充电。现如今小区电梯已安装了电动车阻车系统,至少阻止了居民将电瓶车直接带上楼充电的现象。也没有居民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了。
 
  电动车入梯阻车系统通过在电梯内安装智能摄像头,可以智能识别电瓶车车身,随即发出声光告警,主动记录异常事件图像及视频,提醒车主朋友“电瓶车禁止入内”,同时联动控制电梯门,阻止电梯关门。直至电瓶车退出电梯后,相机才会自动解控,取消电梯门打开状态,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电动车阻车系统确实杜绝了很大一部分用户将电瓶车带梯入户,在各地小区中的使用普遍开来。但随着电动车阻车系统的增多,也出现了质量层次不齐的问题,比如,不能识别(新国标和旧国标不同的车型),误识别(儿童自行车玩具车等),以及用户将车身遮挡后就无法识别等的问题。还有一些阻车系统是靠人工操作来维护,无法全面把控每个细节,有可能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
 
  还有居民为了自己方便,直接将摄像头进行遮挡以防被识别到,对于这样的行为,摄像头应该也有自动识别记录的功能,小区物业应该及时发现并制止。
 
  最后,电动车阻车系统无法识别将电瓶直接拿下来带回家充电的现象。
 
  结语
 
  所以,不仅要加强居民对电动车停放安全的思想教育,物业在针对电瓶车安全管理上也要多听取民众的意见,充分考虑小区内电瓶车数量,充电以及停放的安全性、便利性,给居民提供一个舒适、安全、便捷的停车环境,相信居民也会听从安排,给电瓶车一个合适的栖身之所,不再继续危险行为。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