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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中国气候公报》:全年全国大气自净能力总体偏强

来源:中国气象局2024/3/1 8:36:03147
导读
2023年,全国平均大气自净能力指数为3.0吨/天/平方公里,较2001-2020年平均值偏高6.2%,较2013年(“大气国十条“实施初期)偏高6.1%,大气自净能力总体偏强。
  由中国气象局国家气候中心完成,2023年度《中国气候公报》已经于2024年2月7日发布。这份公报全面分析了2023年中国基本气候概况、气候系统监测状况以及主要气象灾害和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综合评估了气候对行业、环境、人体健康等方面的影响。
 
  公告指出,2023年,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暖干气候特征明显,涝旱灾害突出。全国平均气温为历史最高,降水量为2012年以来第二少。汛期暴雨致灾性强,华北和东北的部分地区发生旱涝急转;区域性和阶段性千旱明显,西南地区出现冬春连旱;台风生成及登陆个数偏少,台风“杜苏芮”影响重大;中东部高温天气过程出现时间早、影响范围广、极端性强,华北和黄淮出现1961年以来最强高温天气过程;冷空气过程偏多,年初、秋末和12月寒潮频繁;强对流天气过程偏少,但局地致灾重;北方沙尘天气多,出现早,影响偏重。
 
  “气候与大气环境”篇中分析道,2023年,全国平均大气自净能力指数为3.0吨/天/平方公里,较2001-2020年平均值偏高6.2%,较2013年("大气国十条"实施初期)偏高6.1%,大气自净能力总体偏强
 
  2023年,东北中南部及内蒙古东南部、河北北部、四川西部、青海西南部、西藏西南部和北部、海南西部等地的大气自净能力在3.6吨/天/平方公里以上,大气对污染物的清除能力较强;新疆西南部和中部局部、四川中部局部大气自净能力小于1.6吨/天/平方公里,大气对污染物的清除能力较差;全国其余大部地区大气对污染物的清除能力一般。与常年(2001-2020年平均值)相比,青海西南部、西藏大部、四川中部以及云南西北部偏低超过5%,全国其余大部地区大气自净能力指数偏高或接近常年,其中黑龙江西北部、吉林中部、辽宁东北部、河南南部、湖北东部、湖南东北部、重庆北部和中部、四川东北部、贵州北部等地偏高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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