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海省生态
环境监测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决策部署,始终牢记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重大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生态环境监测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全面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更好服务支撑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管理。
党建工作
(一)
突出党建统领,加强政治建设
以增强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为目标,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党建统领,坚持将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赴省党史馆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大熔炉中锤炼党性。年内共召开支委会21次、党员大会18次、讲党课2次、年度组织生活会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创新开展固定党日+红色故事宣讲。二是抓实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干部带头赴基层监测机构开展调研,帮助基层解决应急监测发展难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扎实推进建章立制,制修订完善《党支部工作规程》《会议工作规程》《项目管理工作规程》《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等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钱。主题教育期间,省领导、省委主题教育第三指导组先后到中心指导督导主题教育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三是加强组织建设。聚焦“四强”支部建设,全面履行支部党建主体责任,统筹意识形态、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保密、普法等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同向发力、互促并进。持续开展组织体系建设巩固提升行动,配齐配强党务干部,组织参加政务信息宣传培训班、党务工作专题培训、党支部书记轮训班、保密培训班,提升党建工作能力。四是坚持固本强基。持续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常态化组织开展党性党纪党规学习,党员尊崇党章、遵规守纪意识不断强化。严把党员入口关,严格实施党员培养教育计划,组织发展对象参加省直机关工委教育培训,新入职党员干部参加岗前培训接受党性教育。争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奖补资金,健全完善基地教育功能。五是筑牢基层堡垒。持续开展“党旗飘在监测一线”活动,党员技术骨干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赴基层开展业务交流和现场帮教培训。广大女职工以实际行动在生态环境监测实践中展现当代女性的担当和作为,为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赢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殊荣。
(二)
加强廉政建设,涵养政治生态
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全面履行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纪委和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相关规定。二是抓实廉政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传达学习青海省6名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动员部署会精神,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作风建设大讨论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廉洁意识,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三是完善防控机制。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编制重点岗位权力清单,针对排查梳理出的岗位廉政风险划分等级并细化建立防范措施清单,严格管理监督和纪律约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重要岗位人员。四是加强教育监管。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和纪律约束,提高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法纪意识、廉洁意识。坚持逢会必提廉政要求,紧盯节假日“四风”问题易发多发节点,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坚持做到一事一承诺,签订重点岗位廉洁承诺书、不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承诺书、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项目承诺书和家庭助廉承诺书。以发生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汲取教训,深化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五是狠抓作风转变。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厅党组有关部署,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专项教育整治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省委“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转作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三)
强化思想引领,严抓意识形态
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监测工作高质量发展积极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抓实理论武装,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等,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理论宣讲,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意识形态专题讲座。经常性开展意识形态政策法规教育,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思潮。注重加强精神文明引领,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组织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宣讲、读书分享以及“强国复兴有我”主题演讲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展现新时代生态环境监测队伍良好精神风貌。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活动,普及生态环境监测知识,用心用情讲好生态环境监测故事。
业务工作
(一)
完成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任务
一是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及预报。完成国家大气背景站、国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和坎布拉、北山林场、孟达天池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工作,升级改造国家大气背景站温室气体自动监测系统。完成国控空气自动站、省控空气自动站和沙尘天气监测站的站房及基础设施运维保障和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全省市(州)短期、中长期时效空气质量预报业务产品制作与发布。二是开展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完成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汇总、统计、审核、上报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数据,审核上报2022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工业源、集中式污染源数据。三是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全省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和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工作,按月开展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和地表水省控断面的水质手工监测,完成地表水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县级及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季报监测,上报水质监测报告。组织完成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饮用水源地点位平水期水质监测。四是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完成农村和国家土壤风险监控点位环境质量监测,以及大通县、互助县农业面源监测,累计向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报送数据2万余条。五是开展重点区域生态环境遥感监测。完成全省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人类活动、涉及选矿矿山开发企业人为扰动和工业园区工业水体变化情况遥感监测,上报监测信息通报(专报)16期。完成青海湖及周边湖泊藻类监测1期,青海湖监测6期,达布逊湖和南霍布逊湖监测4期,卓乃湖、库赛湖、海丁诺尔和可可西里盐湖监测4期,上报遥感监测报告10份。
(二)
完成各类指令性监测工作
完成春节期间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障监测、湟水河流域重点企业水质监测、湟水河西宁段水质异常断面监测、黄河体检专项督察监测等监测任务。完成生态环境部西北督察局现场调研指出问题补充调查监测,以及甘河、石惠沟水质异常指标调查监测等监测任务。组织完成海西州大柴旦地区典型废液晾晒池和蒸氨废液池周边土壤和地下水调查监测工作,完成勘察钻探孔建设、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分析等工作,获取监测数据约2.1万个。对甘肃省积石山县“12·18”地震涉及青海省4个县城水源地开展水质应急监测,及时上报监测数据。
(三)
组织完成专项工作
按期完成全省87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并联网运行。完成青海湖、三江源、祁连山区、木里矿区等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专项监测,编制完成生态环境监测报告4份。开展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完成全省1053口地下水监测井建设,4000余组地下水和土壤样品采集和分析,获得34万条监测数据,编制完成《西宁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监测点位布设方案》等25个调查评估方案,《海东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等32个调查评估报告,《海南州地下水环境健康风险评估报告》等12个健康风险评估报告,《海北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技术报告》等9个重点区划分技术报告,《甘河工业园区地下水污染模拟评估报告》等3个污染模拟评估报告,8市州《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与管控方案》,其中西宁市、海北州和黄南州方案已由市州有关部门印发。完成全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工作,编制完成《青海省地下水环境背景值调查报告》。开展地级及以上典型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地补给区划定工作,完成大通县塔尔水源地、大通县石家庄水源地和海晏县西海镇水源地补给区划分技术报告。推动《新污染物治理行动方案》和青海省《工作方案》落实,先行开展地下水型水源地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新污染物监测,完成地下水全氟化合物、抗生素类、双酚A、溴化阻燃剂、二氯甲烷和三氯甲烷等5大类27种新污染物指标分析测试。
(四)
服务支撑生态环境管理
配合开展祁连山国家公园退出矿业权地质环境恢复验收工作。主动对接有关单位,收集补植补种阶段审批、实施方案、施工日志以及卫星遥感、草地、冻土和湿地等监测数据资料,组织编制完成《木里矿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评估报告》。完成《青海省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质控控制工作报告》,通过国家技术审查。完成《青海省长江流域总理污染控制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青海省长江流域总磷污染控制技术报告》。申报立项《水质 喹诺酮类和磺胺类抗生素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水质 溶解氧的测定 荧光法》《青海湖刚毛藻遥感监测技术规范》地方标准,修订完善《三江源生态监测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和《青海湖水体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青海湖水体生态安全评估指标体系》。
(五)
加强环境监测质量控制
全面贯彻监测行业质量控制制度,加强源头管理,从布点、采样、现场测试、样品制备、分析测试、数据传输等全过程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面。开展黄河流域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完成质控样品分析测试。坚持依规规范机构管理体系的建设和运行,不断提升监测技术人员技能水平,保证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完成2023年持证上岗考核工作,中心共46人、10大类、136项、157个方法、650项次通过考核。
荣誉奖励
2023年3月1日,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获全国妇联“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022年12月26日,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被中共青海省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青海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工作领导小组命名为“青海省第四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2023年4月28日,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部获青海省总工会办颁发青海高原“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原标题:生态环境监测2023年度风采录之青海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