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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昌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来源:仪表网2024/2/23 8:41:5177
导读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月21日,华盛昌(002980.SZ)公布,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华盛昌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公司拟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22年12月30日,华盛昌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本期激励计划有关议案并对本期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期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推出《激励计划》的目的系为了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鉴于公司实施激励计划以来,国内外宏观经济、市场环境持续发生变化,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难以达到原计划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后,决定终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02.15万股,同时与之配套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实质性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及影响股东权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于终止激励计划及对相关解锁期对应的股份的回购注销,公司将在取消日判断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能够满足业绩条件的可能性,并据此在当年一次性确认相关激励费用。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最终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或者股东大会审议未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的,自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上市公司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承诺自本次终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等员工的积极性。此外,公司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办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并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股权分布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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