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四川省提前下达2024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来源:四川省财政厅2024/2/22 14:09:0270
导读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
 
  川财农〔2023〕157号
 
  各市(州)、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省级相关单位:
 
  为支持做好农业相关工作,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地(单位)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如数(详见附件),主要为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按规定列“213农林水支出”相关科目。待进入2024年预算年度后,按程序及时拨付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1号)、《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3〕13号)、《四川省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23〕3号)等文件及相关预算管理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分解下达和方案制定等工作。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3〕87号)要求,2024—2025年继续实施脱贫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的地区可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各地要按照预算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加快资金支出,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资金兑付等环节进行督促检查,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三、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及时组织开展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四、对纳入省委农办、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制定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筹资方案》(方案另行下发)项目资金,各地在分配到村资金时,应对标建设任务和筹资任务,按照确定的目标任务清单,按规定安排相应比例或相应额度资金予以支持,确保年度筹资任务落地落实。
 
  附件:
 
  1.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2.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3.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分配表
 
  4.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5.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6.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及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2月25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