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三个“一号工程”决策部署,坚持“三个聚力”,不断完善和提升各项助企惠企工作举措,全面构建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聚力执法提质
体现呵护企业温度力度
一是细化“首违不罚”。2023年,海曙分局出台《生态环境初次轻微违法行为约谈制度(试行)》,对情节轻微、无主观恶意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约谈企业负责人方式督促整改,不予行政处罚。全年累计约谈轻微违法企业22家次,帮助企业减免行政处罚440余万元。例如某厨卫科技有限公司虽然存在“未环评先上马”现象,但其生产工艺先进、环保治理设施齐全,鉴于其仅程序性违法、情节轻微,经约谈整改到位,对该企业作出免于处罚的决定,确保了其洗碗机碗篮项目顺利推进。
二是减轻从轻处罚事项。根据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的《宁波市生态环境系统从轻减轻处罚清单(试行)》要求,对符合相关规定的18种类型23种违法情形予以从轻减轻处罚。2023年,海曙分局从轻减轻处罚企业21家,累计减轻处罚206万元,进一步减轻企业压力、优化企业营商环境。
三是全面推行阳光执法。对于问题情节较重、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影响较大的案件,坚决依法依规查处。2023年,海曙分局累计查处上述涉嫌环境违法企业53家,行政处罚合计534.8万元。其中,严厉查处某印染企业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实施违法排污重大案件,行政处罚47万元,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4人。同时,将办案全过程在省生态环境移动执法系统留迹留痕,确保全程阳光执法、监管履职到位。
聚力监管提优
实现涉企风险关口前移
一是培育正面清单企业。优先将上市、拟上市、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优质企业纳入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正面清单,对于正面清单培育企业采取"定期帮扶、无事不扰"的原则,不断提高企业环保合规性。2023年,新增纳入正面清单企业74家,累计达86家,同比增长516.7%,在全市处于领先水平。
二是完善非现场监管方式。依托"无异味园区"数字化管控平台,加强对洞桥镇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执法监管,累计推送告警信息1377条、监管闭环任务82个。通过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用电工况监控等智能感知设施,强化线上监管和"点对点"提醒。2023年,针对VOC企业推广应用环保用电监控设施93家、监控点位374个,针对矿山企业安装扬尘监控设施6家、监控点位18个,累计联网监控各类企业165家、监控点位800余个,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并整改相关问题360多个。
三是推行专业环保管家。组建第三方辅助执法帮扶队,协调石硬、高桥、集士港、古林、洞桥、鄱江等6个镇街先后落实环保管家团队。2023年,累计服务企业3000多家次,打造"企业有需求、部门有回应、技术有保障"的企业服务模式。如集士港镇委托第三方环保管家对辖区内企业进行全方位摸底排查,做到企业底数清、情况明,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并有效化解—批信访矛盾纠纷。
四是打造环保议事平台。通过"生态环境议事厅""环保大讲堂""环保老娘舅"等活动类型,开展普法宣传、环保知识讲解,切实解决企业提出的各类问题。2023年累计组织活动22场,惠及企业800多家次。如针对群众多次向国家信访平台投诉高桥某工业企业异味扰民问题,海曙分局当好"环保老娘舅",听民声、强监管,优服务、促提升,成功化解了这一突出环境矛盾纠纷。
聚力服务提效
护航涉企项目加速落地
一是优化“三线一单”空间布局。海曙分局充分衔接生态保护红线、国土空间规划调整,及时优化、动态更新海曙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对原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内永农区域进行优化调整,增加有效可落地工业企业面积17km²。
二是强化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海曙分局梳理排摸市、区重点项目,建立项目“清单制+责任制”,落实《1244重大项目环境要素保障办法》,安排专人对接服务,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开工。2023年,保障了宁波市资源循环利用基地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宁波市皎口水库至溪下水库联通工程、S309鄞州至开化公路荷梁线(鄞江-章水)公路二期工程等12个市、区重点项目(工程)顺利通过环评审批。
三是推进项目环评审批改革。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放大“零土地”技改项目承诺备案和规划环评降级备案、“打捆”环评等政策红利,进一步节省审批时间、节省环评费用。2023年,海曙分局完成环评项目服务301个,其中实施备案229个。如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由于符合“规划环评+环境标准”清单式管理改革试点,环评类别从报告表降级为登记表。经测算,环评编制费用降低20%,报告编制时长压缩25%,节省评估、报批和公示时间约15工作日。
原标题:坚持“三个聚力”,海曙构建预防式执法监管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