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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1/26 14:01:4892
导读
2023年,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生态环境部今日(2024年1月25日)向媒体公布了2023年第四季度(10—12月)和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总体情况
 
  第四季度,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8%,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8%,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1—12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图1  1—12月全国地表水水质类别比例
 
  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第四季度,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2.1%,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西北诸河、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珠江和黄河流域水质为优;淮河、海河、辽河和松花江流域水质良好。
 
  1—12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7%,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珠江和黄河流域水质为优;淮河、辽河和海河流域水质良好;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图2  1—12月七大流域和西南、西北诸河及浙闽片河流水质类别比例
 
  重点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
 
  第四季度,监测的208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6.4%,同比上升2.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8%,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1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9个,占4.5%;轻度富营养的46个,占22.9%;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中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洱海和白洋淀均水质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
 
  1—12月,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4.6%,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8%,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5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8个,占3.9%;轻度富营养的48个,占23.4%;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洱海和白洋淀均水质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
 
  表1  1—12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
 
图3  1—12月6个湖(库)水质及营养状态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1—12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市、丽水市和崇左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五家渠市、商丘市和开封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1—2。
 
  石河子市、白城市和吕梁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本溪市、宁波市和常州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3—4。
 
  附表 1
 
  2023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附表 2
 
  2023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带﹟为潍坊市白浪河柳疃桥断面出现严重人为干扰,对该断面进行了最差值替代处理。
 
  附表 3
 
  2023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负值表示地表水环境质量同比变好,正值表示同比变差,下同。
 
  附表 4
 
  2023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注:表中带*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Ⅰ类或Ⅱ类;带﹟为十堰市官山河孙家湾和浪河口断面、宁波市四灶浦闸断面出现严重人为干扰,对上述3个断面进行了最差值替代处理。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
 
  编辑 | 吴雨桐
 
  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公布2023年第四季度和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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