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调整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的公

来源:宁夏农业农村厅 2024/1/23 14:14:3795
导读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厅在开展补贴机具市场价格调查、往年销售情况、多方征求意见、专家研究论证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程序组织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次调整)》,并已通过专家评审和专题会议讨论审定,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4年1月16日至2024年1月22日。
 
  二、公示内容
 
  调整撒(抛)肥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辅助驾驶(系统)设备、打(压)捆机、青(黄)饲料收获机、全混合日粮制备机、粮食色选机、果蔬干燥机平地机等9类补贴产品部分档次的补贴额度。将撒(抛)肥机、打压(捆)机、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部分档次退出我区补贴范围。
 
  三、有关要求
 
  为保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连续性,保护购机者利益,此次涉及调整品目(档次)享受补贴标准为:2023年12月20日(含)以前购置的撒(抛)肥机等9类产品(以开具发票日期为准),按照调整之前的补贴额申请办理;2023年12月20日以后购置的,按照调整之后的补贴额申请办理。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稿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提交反馈意见,个人反映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人:张静
 
  联系方式:0951-5169852
 
  电子邮箱:nxnjj@163.com
 
  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5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第二次调整).xlsx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