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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发会建议!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应增加环境经济损益分

来源:中国绿发会2024/1/20 8:50:0070
导读
中国绿发会就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的《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了11条修改、增减意见及建议。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将“气候变化”定义为全人类的共同挑战。此前,为了应对气候变化,《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定》等国际公约应运而生,通过设立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以期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步伐。火电行业是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的主要排放源,开展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并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从源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利于推动火电行业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高质量发展。
 
  对此,近日生态环境部就《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绿会法工委)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增加《征求意见稿》前言章节”、在“规范性引用文件”部分增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固体废物”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标准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重新制作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增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等十一条修改建议,希望对国家减污降碳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以下为绿会法工委对《征求意见稿》提出的具体修改建议:
 
  1、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建议增加前言部分,并将第一部分设置为前言,在目录、正文部分体现。
 
  修改理由:前言作为技术指南重要要素,为技术指南的阐述主体进行明确,建议增加。
 
  2、
 
  修改章节:1.适用范围
 
  原文内容:本指南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火力发电 4411”和“热电联产 4412”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异地迁建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其他工业行业配套建设的自备火力发电(含热电)项目。
 
  本指南规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本文件规定了火电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开展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工作流程、内容、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火力发电 4411”和“热电联产 4412”类别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含异地迁建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以及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23)的其他工业行业配套建设的自备火力发电(含热电)项目。
 
  修改理由:建议段落一与段落二互换。第二段为技术指南的介绍,应作为开端。第二段为适用项目范围,应当在第二段明确。将指南改为文件,为技术指南的标准用词。
 
  3、
 
  修改章节:1.适用范围
 
  原文内容:适用范围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范围
 
  修改理由:《标准编写规则—第7部分:指南标准》(GB/T20001.7-2017)规范了名称、范围、总则等的编写与表述规则。
 
  4、
 
  修改章节: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建议增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与“固体废物”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标准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理由:附录B火电行业建设项目环境污染物与温室气体排放变化情况核算表中包含固体废物类型,且在5.2.1核算边界第二句主要边界为燃烧系统(输煤、磨煤、燃烧、风烟、灰渣等)也列明了固体废物灰渣。
 
  5、
 
  修改章节:3 术语和定义,3.1 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
 
  原文内容: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等。本指南中的温室气体仅包含二氧化碳(CO2)。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大气中吸收和重新放出红外辐射的自然和人为的气态成分,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化碳(PFCs)、六氟化硫(SF6)、三氟化氮(NF3)等。本指南中的温室气体仅包含二氧化碳(CO2)。
 
  修改理由:建议参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温室气体的定义。
 
  6、
 
  修改章节:3 术语和定义,温室气体排放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原文内容: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煤炭、油品、燃气等化石燃料(包括自产和外购)燃烧和工业生产过程等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因外购电力和热力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温室气体排放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计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注: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其全球变暖潜势值。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建设项目生产运行阶段煤炭、油品、燃气等化石燃料(包括自产和外购)燃烧和工业生产过程,以及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等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以及因外购电力和热力导致的温室气体排放。温室气体排放量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计量单位为“吨二氧化碳当量(tCO2e)”。
 
  注:二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温室气体的质量乘以其全球变暖潜势值。
 
  修改理由:参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碳排放定义与本技术指南的定义,建议加入土地利用变化与林业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定义更完整。
 
  7、
 
  修改章节:4 工作内容和程序,图 4-1 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建议将图(b)的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加入(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重新作图形成一个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完整图。
 
  修改理由:目前4-1 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是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中,加入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以并列、相互分割式组成的图,此指南为专项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议结合上述两个程序过程制作总图直接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程序。
 
  8、
 
  修改章节:5.2.1 核算边界,第一句
 
  原文内容: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核算边界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边界保持一致,包括所有生产设施和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分为主要边界与其他边界两类。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核算边界应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边界保持一致,包括所有生产、生活设施和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分为主要边界与其他边界两类。
 
  修改理由:作为核算边界的首句,表述中对核算边界进行了总体概括。但总结内容中对核算边界的包含内容少了生活设施和系统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建议加入。
 
  9、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建议设置5.2.4核算方法,内容设置为“具体核算方法见附录A”
 
  修改理由:核算方法作为核心技术要素,建议在5.2 工程分析部分增设专条,内容可设置为“具体核算方法见附录A”。
 
  10、
 
  修改章节:5.4 协同减污降碳措施比选与可行性论证
 
  原文内容:(3)对拟采取的余热余能利用等绿色节能工艺,发电灵活性改造提升、调峰调频协同控制等技术,降低化石燃料消耗量,温室气体捕集回收利用等措施开展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其有效性判定应以同类或同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为依据,没有实际运行经验的可利用工程化试验数据。相关技术措施列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等文件的,可简要说明。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3)对拟采取的余热余压余能利用等绿色节能工艺,发电灵活性改造提升、调峰调频协同控制等技术,降低化石燃料消耗量,温室气体捕集回收利用等措施开展技术经济可行性论证,其有效性判定应以同类或同措施的实际运行效果为依据,没有实际运行经验的可利用工程化试验数据。相关技术措施列入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成果目录等文件的,可简要说明。
 
  修改理由:《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中明确要求从绿色技术工艺、重大节能装备、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公辅设施改造、废物综合利用6个方面进行推广应用。此部分缺少余压利用。
 
  11、
 
  修改内容/修改建议:建议增设5.6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温室气体排放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设置为5.7
 
  修改理由: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环节之一,将项目、规划所引起的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纳入项目、规划的经济分析中,以判断环境影响对项目、规划的可行性产生的影响程度属于必备要素。
 
  文/王敏娜 审/橡树 编/angel
 
  原标题:火电行业建设项目温室气体排放应增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绿会法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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