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
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2022年6月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聚焦噪声污染问题提出了一系列的新规定、新制度、新要求。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等16部委印发实施《“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系统谋划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具体目标和任务。2023年7月,省生态环境厅等21个部门印发实施《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了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任务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立足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威海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大气〔2023〕1号)、山东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鲁环发〔2023〕18号)等。
三、出台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通过明确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和监管责任,稳步提升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大格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四、主要内容
一是确定主脉络。《实施方案》作为全市噪声污染防治领域的第一份综合性文件,遵循国家和省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控、分类治理、部门协作、社会共治的原则,结合市级各部门单位的现行职责基础,对部分条款进行延伸细化,以“1+9”为总体工作思路,包括10个部分共40条,由20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发布,着力构建噪声污染防治大格局。
二是明确1个总体要求。总体要求是“到2025年,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以上,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基本建立,监管责任进一步明晰,治理水平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声环境质量有效改善”。
三是聚焦9大任务。从加强声环境质量管理、强化噪声源头管控、严格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管控、系统推进噪声监管能力建设、紧抓责任落实、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宣传引导等九个方面重点任务,提出40项具体措施,明确并细化了各部门单位的责任分工,为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五、政策解读人
张海灵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5201775
原标题:政策解读丨《威海市“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