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第X部分: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列入碳达峰

来源: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2024/1/10 8:31:04645
导读
由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联合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报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列入列入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
  1月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下达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本批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共计114项,其中制定97项、修订17项。本批国家标准外文版计划共计29项,语种均为英文。由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联合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报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列入其中。
 
  气候变化是当今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推进清洁能源与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普遍共识。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指出,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等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按照团体标准先行先试、逐步转化为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原则,研究制定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条件成熟的可直接制定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由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布规则标准采信清单,为企业、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规则标准。

  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积极响应国家“双碳”发展战略,自2022年起着手探索建立玻璃纤维及制品行业碳减排系列团体标准,并于2023年发布了团体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玻璃纤维生产企业》(T/CFIA B2-2023)。该标准的制定,为后续中国玻璃纤维工业协会联合北京国建联信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申报《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国家标准提供了充足条件,并在同类国标和行标体系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为行业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为同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打下了坚实基础。
 
  原标题:由协会参与申报的《碳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X部分:玻璃纤维及制品生产企业》列入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标准专项计划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