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北京光伏发电项目看过来,这项资金补贴申领通道已开启!

来源:“发展北京”微信公众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6 14:11:2485
导读
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2024年第一批)申报工作,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的备案材料、补贴申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北京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开始啦!
 
  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要求,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2024年第一批)申报工作,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的备案材料、补贴申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大力发展光伏发电产业为首都高质量发展积蓄绿色动能!
 
  关于开展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京发改〔2023〕1920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推进光伏发电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京发改规〔2023〕4号,以下简称《支持政策》)要求,请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开展辖区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财政补贴名单(2024年第一批)申报工作,会同区电力公司对申报项目的备案材料、补贴申报表审核汇总后,于2024年1月31日前报送市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于2022年1月1日(含当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期间并网发电,项目类型属于个人利用自有农村合法住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或执行大工业电价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法人单位光伏发电项目需通过第三方机构的验收检测合格并出具验收检测报告,项目选用的组件及逆变器设备需符合《支持政策》相关要求。自然人光伏项目需符合所在区制定的农村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三、500千瓦以上法人单位项目应安装监测系统,并接入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监测平台。
 
  四、个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出现私自增容、拆除设备、销户、承续等情况,区电力公司应及时汇总并报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向市发展改革委提出变更申请。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