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广东珠海:拟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

来源: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1/3 14:23:5871
导读
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宣布将试点工作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近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宣布将试点工作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请现有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于2023年12月27日前提交延续申请材料,我局将尽快组织资格审查。
 
  原文如下↓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贯彻落实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2年以来,我市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单位管理制度,有效解决小微企业急难愁盼的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问题,试点工作取得成效。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366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试点工作成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试点单位资格审查
 
  试点工作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要点继续按照《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执行。请现有的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单位于2023年12月27日前提交延续申请材料,我局将尽快组织资格审查。
 
  二、提升试点收集工作成效
 
  收集单位应重点为收集范围内危险废物年产生总量10吨以下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同时兼顾机关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和学校等单位和社会源,以及年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总量10吨以下的其他单位,做到应收尽收。收集单位应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包装、贮存等工作,采用电子地磅、电子标签、电子管理台账等加强信息化管理,每月15日和每年1月底前通过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报告上月度和上年度试点情况。鼓励收集单位在厂区出入口、贮存场所等关键点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联网。鼓励收集单位为小微企业提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危险废物申报、危险废物标签二维码生成等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方面的延伸服务。
 
  三、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收集单位要按照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的管理要求做好环境管理工作,要落实环境安全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涉及电动自行车废旧电池,废弃危险化学品,具有反应性、易燃性等危险性废物。我局将按照要求将收集单位作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试点单位评估体系,将服务产废量10吨以下小微企业数量或比例(含延伸管家服务)、省内就近转移利用处置情况、落实入厂分析检测制度等纳入评估体系,并每年开展规范化环境管理情况评估。对违反试点要求、存在重大环境违法问题或试点期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收集单位,将按规定终止其试点工作。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5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