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若干措施》文件解读

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12/22 14:00:3783
导读
《若干措施》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进一步降低用气成本”“进一步支持企业内部挖潜”等3个方面,并提出14条具体措施。
  2023年12月12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若干措施》政策解读如下。
 
  《若干措施》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进一步降低用气成本”“进一步支持企业内部挖潜”等3个方面,围绕企业用电成本高、用气成本高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国家、省有关政策和市实际情况,提出14条具体措施。
 
  一是在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方面,明确提升“获得电力”营商环境的具体目标任务,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提高办电便利度、降低办电成本、提升供电质量;延续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政策至2025年,并适当调整补贴上限;鼓励支持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及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一步提高光伏发电项目的并网能力;支持有利于电力资源合理利用、可靠供电的企业自建变电站外部供电线路工程纳入省级电网规划,并加快实施;供电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电压暂降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企精准解难;鼓励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
 
  二是在进一步降低用气成本方面,明确优化“获得用气”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进一步降低企业“获得用气”成本;定期开展配气价格监审,切实降低配气价格;城镇燃气企业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网布局,加密管网建设;引导城镇燃气企业采取各种途径加强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对接,多渠道引进优质、高效、低廉的天然气气源;建立用气优惠制度,鼓励城镇燃气企业对用气量大的企业予以适当气价优惠。
 
  三是在进一步支持企业内部挖潜方面,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管网建设,确保相关企业早日用上集中供热蒸汽;引导企业合理报装和错峰生产,优化负荷利用率;鼓励企业提高能效,支持企业对高能耗的设备和工艺进行技术改造。
 
  解读单位: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解读人:能源科  蒋巍
 
  联系电话:0797-8992192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