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鼓励配置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等,《河南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3/12/12 8:34:5561
导读
近日,《河南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正式发布,鼓励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入河排污口实时动态监管。
  为规范全省入河排污口设置,明确入河排污口分级审批权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要求,河南省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河南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于近日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同意设置入河排污口:
 
  (1)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
 
  (2)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
 
  (3)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
 
  (4)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设置新的入河排污口的;
 
  (5)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
 
  (1)对水环境质量不达标的水功能区,除城乡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重要民生工程的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
 
  (2)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限制设置入河排污口。
 
  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按照《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要求,规范设置入河排污口标识牌、监测采样点或必要的检查井,鼓励规模以上工矿企业、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和水质流量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入河排污口实时动态监管。


 

  原标题: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河南省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权限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