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6.7亿!浙江省提前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2023/12/11 8:48:0271
导读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日前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6.7亿元,用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本次下达资金共计6.7亿元,用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浙财资环〔2023〕66号
 
  各有关市、县(市)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分局):
 
  为进一步提高预算完整性,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通知转移支付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10〕409号)、《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转移支付指标工作的补充通知》(财预〔2013〕347号)和《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55号)规定,现将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前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相应增加你市、县(市)2024年“2119999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预算指标。待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规定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本次提前下达的资金按因素法分配,各地按要求用于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各地财政部门应将省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全额编入2024年度政府预算。
 
  二、各地生态环境、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地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任务,建立相关任务项目库,及时将资金分配到具体项目,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绩效。
 
  附件: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提前批)安排表(单位:万元)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