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牵头编制的泉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专

来源:中国固废化学品管理2023/12/8 8:36:3768
导读
《泉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将为泉州市“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为福建省全域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提供可借鉴的样板。
  2023年11月22日,由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牵头编制的《泉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通过泉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专家评审。固管中心韦洪莲总工程师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泉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参加会议。
 
  会上,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详细汇报了《实施方案》内容,分析了泉州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现状、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提出了“无废城市”建设目标,明确了重点建设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与会专家经过质询讨论后一致认为,该方案总体架构合理、逻辑清晰、依据充分、目标明确、内容全面、具有鲜明的泉州特色,为泉州市“十四五”期间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11月25日,《实施方案》通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省级评审,专家指出方案以“1+6+8+N”战略为主要实施路径,为福建省全域加快建设“无废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板。
 
  近年来,我国“无废城市”建设在实践层面取得了巨大成就,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大壮举。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固管中心将持续指导和帮扶地方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力保障“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落地见效。(供稿:陈曾思澈(综合业务部))
 
  原标题:固管中心牵头编制的泉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通过专家评审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