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山西生活垃圾分类入法

来源:环保在线整理2023/12/8 8:36:3661
导读
据悉,《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收集、运输单位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可能会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近日,《山西省城乡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已经获审议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山西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正式纳入法治化轨道。
 
  《条例》共六章六十条,包括总则、生活垃圾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总则部分,包括立法范围和原则、政府及部门职责、科技支撑、环卫工人保障、公众义务等内容。
 
  《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将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要求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体系,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同时,规范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编制和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推动生活垃圾“全焚烧、零填埋”。
 
  《条例》指出,在已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按照分类标准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收集容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在指定投放点的收集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收集、运输单位将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统计,截至目前,山西11个设区市生活垃圾全部实现 “全焚烧、零填埋”,太原等9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实现“全处理、零填埋”,阳泉、运城2个设区市餐厨垃圾处理设施明年建成投产。
 
  来源|山西新闻网、太原日报等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