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深圳市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推动龙华区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了《深圳市龙华区支持软件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现将有关条款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软件产业是信息产业的核心领域。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是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也是信息技术之魂、网络安全之盾、经济转型之擎、数字社会之基。软件在数字化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支撑作用,加速向网络化、平台化、智能化方向发展,驱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工业互联网、量子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迭代创新、群体突破,加快数字产业化步伐。软件对融合发展的有效赋能、赋值、赋智,全面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持续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加快产业数字化进程。
二、起草依据
依据《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国发〔2020〕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工信部规〔2021〕180号)、《广东省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深圳市培育发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1—2025年)》、深圳市龙华区数字经济三年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及工作实际,编制本措施。
三、预期目标
深圳市作为全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正在全力推进“20+8”产业集群发展,其中软件与信息服务集群更是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基于龙华区产业基础以及发展潜力,应当重点建设数字经济“软”实力,创建深圳市软件名园以及软件人才生态社区,并开展专项扶持,高标准打造深圳市数字经济核心区。
通过《若干措施》的实施,支持工业软件、信创产业发展,关注软件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创新体系,重点在扩增量、提规模、强生态等方面下功夫,对标中国软件名城和深圳市数字经济核心区建设要求,谋划建设特色软件名园。
四、主要内容
全文共三章、十七条内容,包括总则、支持措施、附则。具体支持措施共九条,分别为:加大软件企业培育力度、加大软件企业招引力度、支持工业软件发展、支持信创产业发展、大力培育“鸿蒙+欧拉”产业、加大产业空间租金扶持、支持产业发展环境建设、促进产业交流合作、支持青年软件人才集聚。
1.加大软件企业培育力度
加快培育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集群。对首次在龙华区纳统的软件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一定规模的,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示例:某软件企业首次在龙华区纳统,奖励20万元;某规上软件企业在龙华区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奖励400万元;某软件企业首次纳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名单,奖励50万元。
2.加大软件企业招引力度
大力招引软件与信息服务产业重点企业。对新引进的软件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条件的,给予最高400万元落户奖励。对区政府重点引进的特大、紧缺、关键软件企业,可由区政府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具体资助事宜。
示例:某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软件企业,新引进到龙华区后持续健康发展,年营业收入仍达到10亿元以上,奖励400万元。
3.支持工业软件发展
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从事研发设计类软件、生产控制类软件开发的软件企业。提升工业企业软件应用水平。支持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各类院校采购使用具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的工业软件。对于获得市首版次软件工程奖励的企业,按照《深圳市龙华区促进智能制造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享受资金配套奖励。
示例:对于在龙华区新纳统的从事研发设计类软件、生产控制类软件开发的软件企业,另给予每家10万元一次性奖励。
4.支持信创产业发展
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鼓励企业围绕产业链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在基础软件、平台软件、新兴技术软件、信息安全软件方面实现源头创新。对有产品纳入“圳创库”的企业,给予每款产品1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示例:某规上软件企业有10款产品纳入“圳创库”,奖励100万元。
5.大力培育“鸿蒙+欧拉”产业
支持基于开放鸿蒙和欧拉操作系统的商业化产品开发和销售,鼓励企业基于自主核心技术实施软件开源战略,对纳入市重大开源项目商业发行版软件推广应用项目、重大开源项目终端操作系统芯片模组采购项目、重大开源项目相关软件和终端产品应用示范项目扶持计划的给予市级资助金额10%的配套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示例:某规上软件企业纳入市重大开源项目商业发行版软件推广应用项目,若获得市级奖励500万元,可获得区级配套奖励50万元。
6.加大产业空间租金扶持
对在龙华区租用区属创新型产业用房的,按照《龙华区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享受租金折扣优惠。对在龙华区租用产业用房(非创新型产业用房)且在区无自有产业用房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给予最高4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补贴总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50%。
示例:某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规上软件企业租用产业用房(非创新型产业用房)且在区无自有产业用房,给予40元/平方米/月的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补贴总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租金的50%。每个企业在本措施有效期内最多可申请三年的租金补贴。
7.支持产业发展环境建设
加快建设软件名园。对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综合或特色软件名园的软件园区,一次性分别给予园区运营主体市级资助金额50%的配套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25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对考核获评优秀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综合或特色软件名园,分别给予市级资助金额50%的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75万元、50万元、25万元。
支持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投入,对获评市级(及以上)软件相关的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载体的,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包括开源社区、开源代码安全检测平台、软件测评中心、商用密码产品检测中心、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新技术验证中心、鸿蒙欧拉创新中心或信创攻关基地在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对获得国家、省级、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运营单位给予市级资助金额30%的配套奖励,最高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示例:某软件产业园区被认定为国家级综合软件名园且考核获评优秀,若获得市级奖励650万元,可获得区级配套奖励325万元。某企业技术中心获评市级(及以上)软件技术中心,可获得100万元奖励。某信创攻关基地获得国家级认定,若获得市级奖励1000万元,可获得区级配套奖励300万元。
8.促进产业交流合作
支持符合条件的主体,经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在区举办国际性、全国性、省、市级软件产业大赛、论坛、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等活动。
示例:某单位经过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备案在区举办全国性软件产业大赛,按不超过项目审定总投入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经国家部委、广东省、深圳市或区政府委托举办的活动,按财政有关标准和规定予以支持(政府委托举办的项目可由承办单位申报)。
9.支持青年软件人才集聚
对获得区认定的服务业百强企业,纳入龙华区重点企业目录,企业符合条件的人才按《深圳市龙华区重点企业优秀青年人才集聚工程实施办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