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市场监管部门聚焦高风险食品安全风险防范,借助“大数据”赋能食品抽检监测,强化问题导向、品种监管、考核评估、结果验证,积极探索构建食用植物油靶向治理的现代化综合体系,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问题导向构建靶向精准的抽检体系
聚焦黄曲霉毒素B1重点指标,紧盯赶集圩日、节假日等重要时段,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乡镇集市等为重点,实施全域覆盖的精准靶向抽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雷达”作用。
加大力度频次,对生产条件差的花生油小作坊、多批次不合格及问题频发地区食用植物油实施跟踪抽检。
在实施本级抽检任务承检机构招标遴选采购中,将“监督抽检不合格检出率达4%以上”纳入招标条件,以倒逼落实监督抽检靶向原则。
强化品种监管构建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
对小作坊“土榨”食用植物油等地方特色食品,实行品种监管和许可登记网格化监管,推广黄曲霉毒素物理降解方法,加强普查建档和飞行检查,划片、分区、定人、定责,实施全覆盖全链条网格化监管。
坚持标准清单等级化风险监管,出台完善《小油坊生产规范》《小油坊压榨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控制规范》等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立风险措施责任清单,开展“ABCD”风险等级评定,实施标准化清单化等级化风险监管。
创新应用“互联网+”智能化监管机制,积极开展食用植物油监管试点,建立数据采集、统计分析、风险预警等功能集成的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系统,实现智能化监管全覆盖。
严格落实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产品控制到位、源头追溯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五到位”要求,组织开展自治区、设区市、县和乡四级市场监管部门每个月10日“逢十(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时间不少于半天,人数不少于实际在岗人数的50%,严厉查处食用植物油违法违规行为,倒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强化考核评估构建明责尽责的责任体系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要求,督促食用植物油生产经营者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建立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为充分发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指挥棒作用,层层传导考核压力,全面压紧压实监管责任,首次将食用植物油专项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纳入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指标体系,对合格率未达到95%的设区市,实施扣分考核,倒逼各设区市巩固提升食用植物油整治成效。
强化结果验证构建客观科学的评价体系
按照“一企一档”的要求建立食用植物油的风险清单、措施清单和责任清单,从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工艺、产品检验、包装标签、贮存销售等方面全面梳理风险问题,重点排查掺杂掺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散装“土榨”食用植物油黄曲霉毒素B1超标、塑化剂污染等食品安全风险,以及“12315”接收登记的“食品安全类问题”,分析研判列出风险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规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在全国率先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评价性抽检,采取“随机制+哨点制”相结合的方式,科学评价食用植物油总体质量安全状况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作者:伍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