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意见反馈时间截止2023年11月20日,请在此之前将意见反馈表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至电子邮箱(zqyj@cfsa.net.cn)。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代替GB 29938-202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与旧版标准相比,新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附录D“食品用合成香料含量要求”:
a)增补3种香料品种及质量规格要求;
b)增补17种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
c)增加附录D中表D.2食品用合成香料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根据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修改完善香料名称。
新标准适用于GB 2760中允许使用且无单独质量规格标准或相关公告规格的食品用香料。食品用香料是指添加到食品产品中以产生香味、修饰香味或提高香味的物质,食品用香料包括食用天然香味物质。食品用香料包括食用天然香味物质、食用天然香味复合物、食品用合成香料、食品用热加工香味料、烟熏食用香味料,一般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食品加香,部分也可直接用于食品加香。
据了解,本次修订GB29938-2020拟增加1-鼠李糖、硬木烟熏香味料SEF 7525、硬木烟熏香味料SmokEz C-10, 并参照JECFA及欧盟规定制定其质量规格要求。
本次修订参考JECFA、EFSA、I0FI等质量规格要求,结合行业内团体标准、企业提供实际监测数据情况,选取17种香料物质,原则上不修改原标准中规定的含量要求,增补了色泽、状态、香气、折光指数、相对密度等技术指标。17 种香料物质为: 1-对-蓋烯-4-醇(又名1-对-薄荷烯-4-醇),a-蒎烯, β-蒎烯,乙酸苏合香酯,乙酸异龙脑酯,新甲基橙皮苷二氢查耳酮,苯丙醛(又名3-苯基丙醛),橙花醇,罗勒烯,香叶醇,异松油烯,a-突厥酮, 龙脑烯醛,异戊醛,四氢香叶醇,γ-戊内酯, 2-乙酰基吡啶。
此外,原标准中部分香料的含量检验方法采用GB/T 14455.6的均注明了分子量,考虑到不同年度的相对分子质量稍有变化,直接给出分子量不准确,本次修订将分子量修改为分子式。
详细内容可查看下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