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省民政厅制定了《“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
广东省民政厅
2023年10月19日
“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经研究,广东省民政厅决定组织开展“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以“整合资源、分类实施、示范带动、整体推进”为思路,组织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引导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充分发挥资本、技术、人才和市场优势,助力县镇村高质量发展,推动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发达、生态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公共文化乡风文明焕发新气象、基层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显著提高,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作出社会组织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鼓励与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广泛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民间投资,引导资本下乡,开展产业项目合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资源优势,通过搭建产业平台,优化资源配置,为“三农”行业主体提供技术培训、资源对接、战略咨询、金融授信等有效服务,积极探索政府领导下的社会资本与村集体合作共赢模式,指导村集体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提升经营管理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创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电子商务+乡村振兴”等新模式,以数字技术持续赋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治理模式创新、生产方式转型、生活方式改善。
(二)助力乡村人才振兴。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发动社会组织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以座谈、培训、进驻企业等方式交流思想、开拓思路,共同培育乡村本土人才,利用社会组织资源培养新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强化人才交流,加强本土人才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的技术交流与合作。坚持“走出去”“引进来”一体谋划,鼓励引导各社会组织中的人才精英投身农村广阔天地干事创业,带动村民增收致富。
(三)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引导意识形态领域社会组织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把党的声音、号召传播到农村千家万户,自觉承担起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的使命和任务,要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带领广大农民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文化领域社会组织增加农村精神文化产品供给,为农民提供低成本、参与度高、健康文明的休闲娱乐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孕育农村社会好风尚;引导参与农耕文化传承保护,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引导社会科学领域社会组织普及科学知识,加强革除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治理对策研究,反对迷信活动,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四)建设宜居和美乡村。贯彻落实《广东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大力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乡村宜居水平,积极规范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提供人才、科技、标准、资金支持,参与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房建设管理、乡村风貌提升、数字乡村等建设项目。支持环保领域社会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科普服务、咨询服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绿色生产等工作,积极参与土壤污染、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五)筑牢民生保障体系。鼓励支持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乡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引导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向基层、向农村倾斜,针对性开展助医、助教、助老、就业帮扶,加大医疗资源投入、组织基层医疗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水平;开展校园改造、“送学下乡”等主题活动,推动基础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引导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开展乡村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探索,共同打造有“温度”的社区养老服务品牌;因地制宜参与乡村商贸和快递物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关爱儿童、老人等服务活动,发展乡村现代服务业;收集发布行业就业信息,主动提供就业对接服务,开展就业能力提升培训,为有意向的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创业帮扶。
(六)激活乡村治理力量。鼓励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服务提升、乡村治理和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党支部与村支部开展共建活动,引导社会组织开展政策解读、专业技能、管理能力、政策建言等主题活动,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智力支持,为基层工作带来新思路注入新活力。加大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帮助镇村孵化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五社联动”,创新社会组织与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
三、实施步骤
(一)部署试点(2023年7月—12月)
省民政厅选取阳江市阳东区作为“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先行试点,召开专项行动启动仪式,引导省、市、区三级社会组织资源助力阳东区“百千万工程”建设。
(二)全面启动(2024年1月—3月)
省民政厅于2024年上旬在阳江阳东区召开现场推进会议,在全省启动“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各地级市民政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工作任务、阶段性目标、方法步骤、完成时限、工作要求等。各地级以上市民政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及所属会员企业积极参与专项行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持续推进(2024年4月—2026年12月)
各地市民政部门可在先期已开展的结对帮扶基础上,明确重点帮扶县、镇、村,挖掘明确需求,与各社会组织进行合作意向洽谈达成共识,分步骤分领域完成既定任务。各地市民政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推进会、联席会,充分动员链接资源和力量,推动项目落地落实;每半年报送一次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研判行动成效、存在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帮扶共建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顺利实施。
(四)总结宣传(2027年1月—2027年7月)
全面总结“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实施情况,树立典型示范,利用各级主流媒体和多种宣传渠道,宣传报道行动成效,强化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将发挥作用突出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荐人选,增强社会组织参与“百社联百村”行动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促进形成社会组织踊跃参与“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及广大社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大意义,将“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作为服务中心大局、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举措,踊跃投身行动中,把社会组织的优势与当地资源、生态、文化等优势紧密结合起来,通过“百社联百村”的具体实践为广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强化组织领导。省民政厅建立“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办公室负责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督导和检查。各地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具体主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并积极争取各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各部门狠抓落实的强大合力。
(三)坚持试点先行。鼓励各地市遴选一批县(市、区)、乡镇开展试点建设,链接社会组织资金、人才和资源,结合实际开展探索,打造试点样本。开展“百社联百村—助力百千万工程”试点创建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加强改革创新,着力打造乡村振兴的特色样本,积极为全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路径。
(四)做好服务保障。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与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重点帮扶县的工作合力,加大协调力度,积极靠前服务,共同保障社会组织帮扶项目及时落地、顺利实施。要善于通过骨干培训、现场观摩、试点示范等方式,引导乡镇、区县党政领导干部接触社会组织,推动村“两委”负责同志接纳社会组织,鼓励基层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形成“抓书记、书记抓”的社会组织融合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