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硒蛋白》(征求意见稿)意

来源:国家富硒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 2023/11/9 8:54:0489
导读
近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蛋白》(草案)修订工作已完成,按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程序要求,现征求行业意见。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2]262号),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恩施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恩施州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国家富硒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北)、恩施州农业科学院、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武汉轻工大学/国家富硒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中心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蛋白》修订工作。现已完成《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蛋白》(草案)修订工作,按照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程序要求,现征求行业意见。
 
  请将附件3《征求意见表》于2023年11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返回至448472171@qq.com。各行业、企业请以单位形式统一反馈意见至上述邮箱。
 
  联系人:王利霞
 
  电 话:027-87528212转8138
 
  邮 箱:448472171@qq.com
 
 
  附件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蛋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行业意见稿.docx
 
  附件2《食品安全国家标注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蛋白》(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公开征求行业意见.docx
 
  附件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 硒蛋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表.xlsx
 
  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1月03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