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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来源:山东工信厅规划与技术改造处2023/11/8 14:20:2190
导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工作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抓技改促产业升级有关要求,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编制了《山东省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传统产业是山东工业经济的根基和优势,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柱。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对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科学技术厅等12部门单位日前印发《山东省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下称《行动计划》),聚焦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六大传统优势产业,山东将在工业领域持续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争取到2025年,六大传统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产值规模突破10万亿元。
 
  《行动计划》聚焦抓高端化提升促结构升级、抓智能化改造促数实融合、抓绿色化转型促节能降碳、抓集群化发展促生态融通、抓服务化延伸促模式创新的“五抓五促”主攻方向,提出18项重点任务,量化目标、细化措施、强化责任,作为推动传统产业技改升级的重要抓手。
 
  关于印发《山东省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鲁工信发〔2023〕13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各地市分行,青岛市通信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传统产业技改升级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传统产业是我省工业经济的根基和优势,是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重要支柱。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对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切实抓好工业经济“头号工程”,推动传统产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深入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先进制造业强省行动计划(2022-2025年)》部署,紧紧围绕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主线,聚焦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六大传统优势产业,在工业领域持续推进“万项技改、万企转型”,加快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集群化、服务化跃升,夯实新型工业化产业基础,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我省冶金、化工、轻工、建材、纺织服装、机械等六大传统产业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明显提升,产值规模突破10万亿元,高端化工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营业收入占全省化工的比重提高到52%以上、高端装备产业占全省装备制造业比重达50%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率达到6%左右;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6%以上,占工业投资比重稳定在50%以上,年均滚动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术改造项目1万个左右;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全省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2%左右,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50%左右;推动传统优势行业设备更新、产线升级、智能提升,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125左右;完成“十四五”期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7%左右的目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抓高端化提升促结构升级。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产业基础能力,攻关重大技术装备,培育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优势,加速向产业链价值链中高端迈进。
 
  1.激发企业创新活力。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创新中心等平台载体培育建设和改造提升,引导创新平台加快前沿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中试及产业化步伐。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移转化,为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提供强力技术支撑。力争到2025年,建设省制造业创新中心50家左右、“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215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2.实施产业基础再造。聚焦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基础材料、基础软件、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薄弱环节,完善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和产业链技术发展路线图,优化“揭榜挂帅”“赛马制”“军令状”等科研任务组织方式,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围绕行业“卡脖子”难题开展联合攻关,加快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和标志性重大战略产品。鼓励企业积极承担国家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力争到2025年,新承担专项项目30个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
 
  3.攻关重大技术装备。聚焦工业母机、海洋平台、水下开采设备、大型船舶、高端医疗和先进农机等重点领域,支持企业对接国内外高层次高校和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用好制造业专项贷款、首台套保险补偿等政策,加快推动典型应用场景创新突破和融合应用,在关键技术装备领域突破一批标志性产品,不断提升高端装备自主供给和保障能力。(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4.加强质量品牌建设。聚焦“三品”战略,引导企业利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加快研发高端、智能、健康新产品,每年遴选、推介100项左右“山东制造·齐鲁精品”,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山东制造”品牌。引导优势企业建立健全先进质量管理、企业标准、计量测试和质量信用体系,鼓励龙头企业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分行业发布重点传统产业技术、工艺、装备、产品、管理、信息化等先进标杆,引导传统企业对标达标,力争到2025年,全国质量标杆达到60项左右,全省质量标杆达到400项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二)抓智能化改造促数实融合。坚持以数字变革引领全面转型,鼓励传统产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统筹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拓展传统产业发展新空间。
 
  5.深化数字赋能增效。深入开展“工赋山东”行动,全面深化管理、生产、经营、研发等环节数字化应用与改造,推动传统产业企业上云用云,降低企业信息化投入成本。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打造精准供需匹配平台,降低中小企业转型门槛,开展全流程服务,构建数字化生态及协作。开展“数字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企业上云标杆”示范工作,打造行业企业示范标杆。力争到2025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关键业务环节全面数字化率超过70%,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到85%,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6.强化智能制造能力。鼓励支持企业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模式在企业广泛应用和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和核心支撑软件的推广应用,实施以先进生产线为主的迭代改造,推动企业应用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自动检测与装配装备、自动加工单元等智能化生产设备、自动化成套生产线等进行改造升级,不断提高传统产业生产装备和生产过程的智能化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优质率。力争到2025年,全省建设智能工厂1000家左右,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自主创新智能化产品。(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7.推进网络协同发展。支持企业开展5G+工业互联网建设,加快建设一批综合型、特色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构筑网络化生产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实施“双千兆”工程,建设高质量外部公共网络,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5G独立组网;鼓励企业运用确定性网络和先进适用技术升级改造企业内网,探索“确定性网络+”典型应用场景。力争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用工业互联网的比例达到45%左右,开通5G基站25万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型平台达到40个以上,培育省级重点平台300家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
 
  (三)抓绿色化转型促节能降碳。深入实施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全面推行绿色制造,提高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
 
  8.加强能效对标引领。聚焦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等行业重点领域,实施用能总量强度“双控”制度和能效领跑者计划,制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企业清单、项目清单、能效清单,明确改造时间、改造措施、改造内容、改造期限和预期目标,推动企业对照能效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力争到2025年,重点领域工业企业达到能效标杆水平产能比例超过30%。(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9.推动节能减排改造。以新一代清洁高效、绿色低碳、可循环生产工艺装备为重点,引进吸收并开发先进低碳技术,实施一批节能降碳技术联合攻关项目。运用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工艺和装备,对高耗能通用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实现能源高效低碳化利用。聚焦超低排放升级改造,支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进行改造,降低污染排放,全面提高工艺装备、产品技术、环保节能等绿色化发展水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10.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围绕实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组织实施一批节能和循环经济技术改造项目,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再生资源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强化技术装备支撑,提高赤泥、粉煤灰、化工渣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推动企业应用节水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实施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改造,加强高耗水企业节水监督检查,探索建立“近零排放”工业园区。力争到2025年,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11.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强化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支持企业推行绿色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发展绿色工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积极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掌握核心技术、引领作用强的绿色制造龙头企业,打造一批新能源汽车、环保装备、电力设备等优质产品,发展低碳减排、高效节能、环保装备、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制造产业。加大清洁审核力度,开展整体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力争到2025年,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500家,绿色园区20家,开发绿色设计产品500种;绿色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35%以上。(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
 
  (四)抓集群化发展促生态融通。加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骨干企业联动集群内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式改造,激发推进产业发展的微观主体活力和动力。
 
  12.梯度培育优质企业。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形成覆盖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业链领航企业培育体系。加快在传统产业领域打造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引导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要素、共享产能资源,形成协同、高效、融合、顺畅的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生态。力争到2025年,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万家左右、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万家左右,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万家。(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13.做强现代化产业链。实施标志性产业链突破工程,精准梳理产业链图谱,打造一批集成能力和带动作用强的“链主”企业,积极培育产业链高质量发展促进机构,加快做强一批现代优势产业链。积极引导产业链“链主”企业联动上下游企业开展全面化改造,建立上中下游分工合作、互融共生、利益共享的一体化技术改造新模式,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率。力争到2025年,培育200家左右产业生态主导型“链主”企业。(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国资委)
 
  14.壮大优势产业集群。聚焦我省传统产业优势,推进深化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扎实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雁阵形产业集群培育,强化分类施策、分级管理,推荐发展成效显著、竞争实力强劲的集群创建国家级集群。编制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集中力量支持做强智能家电、轨道交通装备、动力装备等3个国家级集群,推动加快向世界级集群提升。力争到2025年,传统产业领域累计创建35个左右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省级雁阵形产业集群达到200个左右、先进制造业集群达到20个左右、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达到120个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15.提升工业园区能级。坚持错位竞争与联动发展原则,科学规划园区空间布局,聚焦提升园区产业空间承载能力、专业化服务能力和统筹协调发展能力,引导和鼓励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对企业扩建、迁建入园项目,参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支持,每个园区打造1-2个主导产业集群。推进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和集聚发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力争到2025年,化工企业入园率达到45%以上,化工园区(含纳入园区管理的化工重点监控点)产值占全行业80%左右,生态工业园区比例达到工业园区的50%以上。(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
 
  (五)抓服务化延伸促模式创新。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促进传统制造模式加快向“产品+服务”“制造+服务”等模式转型。
 
  16.推进共享平台建设。培育一批专业化、信息化服务机构,打造验证新产品、新技术所需的检验检测平台,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要素资源集约创新,加快构建“一站式”服务平台体系。支持企业与服务机构联合建立运行监测中心、不间断应答中心等服务体系,逐步实现远程监测、故障诊断、远程维修、趋势预测等在线支持服务。面向铸造、印染、模具等关键环节,布局建设一批区域性共享制造平台,建设提供分时、计件、按价值计价等灵活服务的共享工厂。(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
 
  17.强化工业设计赋能。加强产品、系统、工艺流程等领域的研发设计,强化对电子信息、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行业的服务支撑,引导企业加大对工业设计的投入和应用。依托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推动零件标准化、配件精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达到7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18.创新协同制造服务。鼓励企业建设智能化物流装备和仓储设施,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建立规范标准的供应链管理中心和供应链服务平台,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库存管理、精益供应链等服务,实现供应链标准化、智能化、协同化发展。引导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形成能够灵活、快捷响应市场需求的制造和服务融合发展新模式,鼓励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及自身改造经验向中小企业分享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力争到2025年,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平台达到400家左右。(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技改升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好协调服务、督促落实、示范推广等工作,细化年度工作重点、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细化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协调解决传统产业技改升级工作中系统性、普遍性的问题。各市要落实主体责任,立足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形成健全的工作机制,认真抓实抓好。加强工作成效督导评估评价,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牵头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强化项目载体支撑。按照“建设投产一批、开工实施一批、招引培育一批”要求,加大重点项目推进力度,精准引导项目谋划储备,靶向对接促进项目招引,积极扩大和优化传统产业有效投资。建立全省技术改造项目库,健全技术改造项目入库制度和台账管理,统筹抓好全省导向目录1000个左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工业投资项目建设,对符合条件的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清单,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要素保障,确保按期建成投产,及早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同时,聚焦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重点领域,统筹用好各种招商资源,强化产业链招商,分级分类协调项目招引中的困难问题,着力引进更多具有支撑性、引领性的项目。(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完善“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发挥好省级工业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撬动和引导作用,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技术创新、绿色低碳、数字转型等方面的重点工业投资项目。引导市县政府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对传统产业改造升级项目的支持。全面落实国家进口相关设备免征关税等普惠政策,用足用好国家重大技改专项、产业基础再造等各项政策,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支持范围。完善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建立传统产业重点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白名单”制度,引导金融机构将优质技术改造项目作为贷款投放的重点领域,简化审批流程、拓宽行业领域、增加授信额度。(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
 
  (四)深化机制体制改革。聚焦单位要素投入产出效益,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发挥“亩产效益”评价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作用,探索将“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作为向企业提供要素保障及列入省重点支持事项的参考依据,配套实施差别化政策,引导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中,倒逼低端低质低效的产能退出。鼓励信息技术企业、装备制造企业、节能环保企业等积累技术改造经验,成长为能够有效对接企业改造需求,提供系统解决方案的专业化技术改造服务企业,通过企业申报、专家评估等方式分行业、分领域建立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推荐名录库,为企业提供综合性、专业化、精准化的服务。(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
 
  (五)着力营造良好生态。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互联网、报刊、电视等媒体及时深度报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工作成效、经验做法和亮点特色,注重发现和总结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案例,积极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形成支持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改升级的良好氛围。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问需于企、问计于企,切实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主动参与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更好为政府决策和产业发展服务。(牵头单位: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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