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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酵素》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来源:食品机械设备网整理2023/10/18 14:13:50119
导读
近日,由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广东新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组织起草的《食用酵素》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由中国保健协会酵素产业分会、广东新宝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并组织起草的《食用酵素》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11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中国保健协会。
 
  酵素是一种经过发酵处理的动植物原料,这种物质富含多种营养素及特定生物活性成分,容易被人体及动植物吸收利用,且具有抵抗基本及改善现代人亚健康状态的调理作用。起草《食用酵素》团体标准,有助于提升公众对酵素建立科学认知;规范发酵产业市场,维持整个行业秩序,促进酵素行业高质量发展。
 
  《食用酵素》团体标准规定了食用酵素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该标准适用于术语和定义中规定供食品工业使用的食用酵素原料和作为直接食用的食用酵素。分为灭活或不灭活两种不同工艺的系列产品。
 
  食用酵素按照原料不同,可以分为水果蔬菜类酵素、植物类酵素、食用菌类酵素、谷物杂粮类酵素、复合配制类酵素;按产品形态的不同,可以分为液态、半固态或固态粉末状酵素产品。
 
  在基本要求方面,该标准明确,食用酵素不得添加任何非食用的原料;不得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营养强化剂;食品及原料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 2761的规定;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 的规定;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 的规定;兽药残留应符合GB 31650的规定;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
 
  此外,在技术要求方面,该标准对食用酵素的感官要求、理化指标、益生菌计数指标、微生物限量、净含量偏差要求作出详细规定。
 
  详细内容可查看下文附件。
 
  附件1:《食用酵素(征求意见稿)》标准文本
 
  附件2:《食用酵素(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食用酵素(征求意见稿)》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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