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塑料餐盒、购物
塑料袋、奶茶吸管……这些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塑料制品,大多都属于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存在着一定的环境污染隐患。目前,对于这些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我国早已展开一系列行动。如2007年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值得注意的是,自2008年6月1日我国开始实施限塑令起,全国各省份也在纷纷针对自身情况,阶段性制定和推出各种行动计划和实施办法。
诸多省市正在升级“限塑令”
例如,2023年10月13日,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海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已由青海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批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外,在此前,青海省另一个州的地方限塑法规《黄南藏族自治州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条例》也已于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9月22日,西安市生态环境局阎良分局联合区发改委、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成立检查组,对辖区内餐饮企业、农贸市场、中小型商超、药店等重点领域开展了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向现场负责人贯宣了“禁限塑”政策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觉遵守政策规定,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7月,河南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河南省可降解材料产业进行了全面调研摸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从摸底和研究情况来看,制定《规定》的时机已经具备,禁限塑具有切实的可行性。随后,在9月25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郑州召开,《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草案)》)提请审议。此次《规定(草案)》采取“小切口”简易体例的立法方式,着力通过立法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此外,海南省自2020年12月1日在全国颁布实施《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以来,也已制定发布3批“禁塑”名录,将2大类12小类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纳入禁塑名录。还建成了海南禁塑管理信息平台,对全生物降解替代品实施可追溯管理。并以农贸市场为全域禁塑的突破口,持续完善监管和执法体系。
塑料行业亟待加速转型升级
从国家、地方禁塑限塑政策频出可以看出,塑料制品使用限制是大势所趋,这对传统的塑料制品企业产生潜在的巨大影响。据了解,我国塑料产品具有种类多、技术跨度大、应用广泛,市场需求规模较大,以及市场参与者以中小企业居多,中低端产品产能过剩,竞争激烈,市场集中度较低等特点。
随着对不可降解塑料的限制范围越来越大,品种不断增多,塑料行业无疑将面临越来越多挑战。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对塑料行业来说,必须要加速推动转型升级发展;要完整、准确、全面理解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新变化、新市场,抓住绿色低碳的发展契机。例如,在
塑料薄膜领域,就可以专注于生产高附加值的功能性薄膜,如光学薄膜、太阳能背板薄膜等。
总的来说,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大力推动“限塑”背景下,塑料行业需通过创新升级,围绕着绿色、生态、低碳、循环等实施战略进行下一步布局,将单纯的加工型作业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全产业链延伸;才能推进塑料相关企业的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并进一步提升我国塑料制品行业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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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海南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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