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湖南关于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分档参数和补贴额调整情况的公示

来源:湖南农业农村厅2023/10/13 14:03:02143
导读
公示期限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实际,经研究,拟定调整饲料(草)粉碎机、轨道运输机、水稻育秧播种机、温室大棚等品目分档参数和补贴额。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补贴额公示内容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将异议申请(经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hnnjhglc@163.com。所反映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
 
  联系电话:0731-85521950;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教育街66号湖南省农业农村厅二办611室;邮编:410000。
 
  附件:湖南省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分档参数和补贴额调整情况表(公示稿)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10月9日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