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浙江省首个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通过专家论证

来源:浙江生态环境2023/7/11 8:33:1754
导读
2023年7月7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专家论证会。
  2023年7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专家论证会,会议特邀华东理工大学、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数字经济学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等专家参加,省厅综合处、水处、海洋处、大气处、土固处、辐射处等相关处室同志以及起草单位省环科院政策与标准研究所参加论证。
 

 

  《指南》是在我国“两级六类”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框架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从碳达峰碳中和、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五大重点领域进行体系重构,形成具有浙江辨识度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并提出涵盖水、气、土、固、声、核与辐射等环境要素,共计60余项近期拟制订的标准工作清单。
 
  论证会上,专家代表对《指南》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专家组一致认为作为浙江省首个生态环境领域的标准体系,《指南》聚焦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省域先行的战略目标,突出绿色发展和系统治理,以“减污、降碳、扩绿、增长”为核心,其出台实施将为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提供有力保障,对全面提升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标准化水平、引领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原标题:我省首个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建设指南通过专家论证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相关新闻
马上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