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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水气固土到财政执法,2023环保工作重点都在这

来源:环保在线编辑:Leven2023/4/4 8:51:13136
导读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看哪里?重点是什么?科技、财政、政策、执法、水气固土等等,带你划一划。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看哪里?重点是什么?看生态环境部公布的“2023工作台历”都给哪些工作划了重点呢。
 
  科技
 
  2023年,科技支撑一方面是推进科技帮扶,要求围绕PM2.5和O3污染协同防控、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54个城市、长江经济带53个城市、沿黄9省26个城市深入实施驻点科技帮扶行动。另,在第一批试点基础上,开展第二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
 
  另一方面是科技创新,要求推动科研项目立项实施,大力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联合研究,并且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强化科普工作,促成果转化。
 
  财政
 
  2023年,要求4月底前完成试点省份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预储备项目清单编制,审核入库,作为试点省份2023-2025年项目储备的依据,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另,着重提到了EOD项目的推进,要求拓宽投融资渠道,用好绿色金融工具。
 
  政策法规
 
  2023年,印发《环境基准工作方案(2023—2025年)》,研究制定科技支撑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制定《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条例制定。
 
  修订出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修订《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编制指南》、《生态工业园区标准》、海洋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办法》,配合制修订农药、柠檬酸、淀粉、酵母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执法
 
  2023年,在提高综合执法队伍水平方面,持续做好“大练兵”,预计将修订出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稽查办法》。具体到事件,着重要提的是长江、黄河、渤海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要求力争完成70%的长江排污口整治任务,80%的黄河排污口溯源任务以及30%黄河排污口整治任务。
 
  另,要求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编制《2023年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工作方案》,《大气环境远程执法监管体系建设方案(2023—2025)》;继续联动执法,严厉打击危废、监测数据造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
 
  大气环境
 
  2023年,工作重点集中在散煤治理,公共领域用车清洁化更新,要求发展新能源重卡,围绕VOCs治理以及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整治等推进固定源污染整治(要求推动65蒸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含电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进一步推动重点地区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另,稳妥推进全国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6B排放标准,积极组织重型车排放远程监控平台建设试运行。并,秸秆禁烧,养殖场氨排放控制,餐饮油烟治理,区域联防联控和差异化管控,臭氧层物质(ODS)和氢氟碳化物(HFCs)环境管理等均纳入计划。
 
  水环境
 
  2023年,长江保护修复、黄河生态保护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仍是标志性战役,长江方面,磷污染治理和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问题突出,黄河方面着重工业园区水污染整治。另,要求指导首批19个试点城市稳步推进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工作。
 
  土环境
 
  2023年,农用地保护仍是重中之重,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首当其冲。土壤和地下水方面,要求完成50%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回头看任务,不少于四分之一的地市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工作。另,将开展重点区域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试点,启动一批典型在产企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工程。
 
  固废处理
 
  2023年,重点任务包括白河县硫铁矿区污染治理、“锰三角”污染治理、新污染物治理、“无废城市”建设,尾矿库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等等。
 
  其他
 
  噪声方面,要求开展城市噪声治理评估试点、城市噪声地图应用试点工作。
 
  农业农村方面,新增完成1.6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
 
  海洋方面,三大海域、美丽河湖建设,第三次海洋污染基线调查。
 
  监测方面,开展国控站点仪器设备更新,深化“四个试点”——碳监测评估、水生态监测、新污染物环境监测、智慧监测,加强噪声监测。
 
  宣传教育
 
  2023年,环保宣教仍将围绕绘本读物,实践案例宣传,主题活动,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进行,要求改进新媒体宣传,借助新技术新手段,以多元化的表现方式探索多样态、分众化、差异化传播。
 
  此外,继续引导公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预计将修订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工作指南,进一步深化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并对《“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同时加强宣教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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