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

山西省:2022年须完成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8000亩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2022/8/31 13:48:21141
导读
8月26日,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提出2022年山西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近年来,山西省围绕宜机化改造的内容、标准、组织机制、实施程序、资金管理等方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深入的试点试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进一步完善试点经验、推动试点成效应用,8月26日,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提出2022年山西省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试点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农田宜机化改造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和田间道路工程,对于田区内不能全部拦蓄暴雨径流的坡沟地域,应设置田面排水沟,仍不能满足农田排水要求的,还需设置坡面防护沟渠。项目实施完成后,须配套必要的培肥及熟化措施。
 
  目标任务——
 
  项目目标:
 
  改造后的农田,农机作业环境明显改善,便于中大型农机具进出、转弯、调头、循环作业;田间道路通达,机械进入、生产资料及农产品运输方便快捷,耕种管收拉运环节机械化作业条件基本具备。
 
  项目任务:2022年,在全省17个县(市、区),完成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面积8000亩。
 
  具体任务计划为:娄烦县500亩、古交市500亩、天镇县500亩、平定县500亩、壶关县400亩、沁水县400亩、朔城区500亩、山阴县500亩、左权县400亩、平陆县400亩、神池县500亩、繁峙县500亩、岢岚县500亩、静乐县500亩、永和县500亩、洪洞县500亩、中阳县400亩。
 
  本项目要求同时满足改造后耕地面积不小于任务计划面积,且项目实际投入大于补助资金总额2项条件。项目原则上当年建设当年完成,并实现来年机械化耕种。
 
  项目资金管理——资金支持环节与标准:
 
  支持环节:省级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工程费用的支出,项目投资的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配套或承担主体自筹解决。
 
  其中:工程费用的支持内容不包括改造后的土壤培肥熟化和深耕(翻)费用。工程费用应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计算。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为项目承担主体。本项目承担主体可以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业生产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营组织。
 
  补助标准:项目资金补助标准平均每亩1500元。允许支持的工程费用实际投入不得少于省级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如有结余应及时用于扩大项目建设面积。
 
  补助程序: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由各承担主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县级农机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向承担主体兑付省级补助资金。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版权与免责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兴旺宝”的所有作品,均为浙江兴旺宝明通网络有限公司-兴旺宝合法拥有版 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兴旺宝”。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非兴旺宝)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展开全部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