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酒业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加速品类细分,各类酒水的制作技术与生产工艺也得到了一定发展,及时制定相应的国家标准很有必要。2021年5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集中发布一批重要国家标准,包含《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事关消费升级领域的标准,并将于今日起正式实施。
白酒是我国传统的酒类之一,近年来“白酒股”的持续升温再度掀起白酒行业的高潮。但归根究底,白酒还是要作为消费品而存在,所以我们能够看到近年“酱酒热”的兴起推动着行业企业加快改技扩产。不过,白酒细分之下涉及酱香型、清香型、浓香型、老白干香型、米香型、凤香型、兼香型等多种类型,各地加工工艺、加工原料等又多有不同,大市场的整体健康发展又该如何把控呢?新国标的出炉是重要风向标。
据了解, GB/T 15109-2021《白酒工业术语》将代替GB/T 15109-2008《白酒工业术语》使用。新标中增加了部分术语,也修改了部分定义,如粮谷、谷物、储曲房、发酵槽、装甑机、清茬曲、后火曲、红心曲、曲母、大酒饼、强化曲、酒母、堆积、下沙、轮次、轮次酒、酒糟、香醅、浸蒸、原酒损耗、陈肉酝浸、兼香型白酒、董香型白酒、馥郁香型白酒、固态(半固态)法白酒原酒、液态法白酒原酒、固液法白酒原酒、调香白酒;以及大麦、麦麸、酒海、糖化发酵剂、低温曲、帘子曲、通风曲、固态发酵法、半固态发酵法、老五甑法、清蒸二次清、造沙等。
同时,新国标中明确,白酒的主要原料应是粮谷,所需用到的食用酒精也应当是以粮谷酿造;白酒中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食用香料等配料的白酒将划归于调香白酒,属于配制酒类别等主要内容。
而在《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中,同样涉及到一系列术语定义的修改、增加与删除,并明确了饮料酒分类原则。其中,值得关注的一大要点也在于标准对食用酿造酒精类型与定义的明确,如食用酒精是指“以谷物、薯类.糖蜜或其他可食用农作物为主要原料.经发酵.燕馏精制而成的、供食品供业使用的含水酒精”。同时,新版国标中新增了兼香型、董香型、馥郁香型白酒定义,至此白酒十二香型分类实现全覆盖。
毫无疑问,一系列标准内容的修改制定,实际上就是在着力规范白酒、饮料酒的生产。尤其是对于白酒行业来说,细分标准的不断完善、准入门槛的提高,也将使白酒变得更加“纯粹”,使行业变得更加有序,从而使高质量的酒产品进入消费市场,形成良性循坏。